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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城区(含园林、泰丰,下同)小学新生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二是具有园林城区户籍;三是具有城区有效居住证明。城区户籍是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基本条件,有效居住证明是学生就近入学的主要依据。园林城区初中新生入学主要依据城区有效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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