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需双方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对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的要求,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申请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2)双方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30日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
(1)双方身份证(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2)双方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不要签名及填写日期);
(4)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5)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另:现役军人需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结婚证等证件(以上证明、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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