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2022年6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25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印发了《潜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实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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