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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学位富余情况和综合考虑儿童身心发育特点统筹确定”。由于园林城区学校学位紧张,在园林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必须年满6周岁,即在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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