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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含园林、泰丰,下同)小学新生入学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二是在市实验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入学的新生需具有园林户籍,曹禺小学入学新生需具有园林或泰丰户籍,学生户籍须在2023年6月1日前落户园林城区。城区其他学校不限是否具有城区户籍;三是具有城区不动产登记证、土地证等有效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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