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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全面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本报讯(记者 洪林)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9月7日进驻我市,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9月13日,督察工作动员会在我市召开,督察组组长成佳刚、副组长冯安龙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盛文军主持会议并作督察动员讲话。

成佳刚指出,开展第二轮省级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湖北的有力抓手,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履职尽责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省委巡视交办问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馈问题等整改情况;流域综合治理、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情况和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成佳刚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为美丽湖北建设作出潜江新的更大贡献。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完成督察各项工作任务,立足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效果。重点把握好督察对象和内容、督察时间和方式、边督边改和信息公开、督察反馈和结果运用“四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严守纪律要求,保障督察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要密切配合,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政治责任,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本次督察,高效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督察取得预期效果。

冯安龙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准科学依法做好督察工作。要认真做好督察协调配合,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协调配合,不得选择性办理,更不能弄虚作假、敷衍应对。要坚决做到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坚持“严肃、精准、有效”问责,该问责的必须问责到位,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要坚决禁止“一刀切”,严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切实强化信息公开,开设固定栏目,每天刊(播)发相关消息,及时发布督察新闻稿,做好边督边改情况公开,加强舆情的收集分析引导,切实保障社会平稳。要积极助推高质量发展,以美丽湖北建设为统领,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守各项纪律规矩,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督察工作效能。

盛文军表示,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对我市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督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督察组工作要求上来,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把接受督察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通过接受新一轮生态环保督察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接受督察作为守牢生态保护底线的责任体检,树牢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更好统筹发展和生态;把接受督察作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成效体检,进一步看清差距、找准问题、改进工作。要以严格的工作要求全力配合督察,认真学习督察通知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逐条逐项安排迎检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坚决抓实问题整改,切实做到闻过则喜、直面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整改标准,注重整改实效,严禁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保障督察,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严明的纪律,积极主动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保障、服务保障等各方面工作,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创造最便利的条件、最优良的环境。

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市政协主席黎喜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根据安排,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督察时间为20 天,从9月7日到9月26日。进驻期间,开设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电话、邮箱。受理举报电话: 0728-6235156,受理信箱: 潜江市1101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8:00-20: 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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