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第三步发展战略的开局时期,也是控制环境污染和扭转生态破坏趋势的攻坚时期,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对于我市深入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行清洁生产为主线,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以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为契机,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汉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改善城南河、汉南河等水环境质量;以创建优美乡镇为载体,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为核心,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全市新型工业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水域和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市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初步建立起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十一五”主要计划指标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控制在0.80万吨;
――废水中氨氮年排放量控制在0.11万吨;
――废气中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0.83万吨;
――废气中烟尘年排放量控制在0.54万吨;
――废气中粉尘年排放量控制在0.08万吨;
――固体废物年排放量控制在0.01万吨。
(二) 环境质量指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5%;
――地表水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0%;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小于55dB(A);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三)污染防治指标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大于6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大于95%;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65%;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大于90%;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率达到30%;
――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为1.04吨标煤/万元;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40立方米。
(四)生态保护和建设指标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8%;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五)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重点城市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台套拥有比例)达到70%;
――重点城市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化(台套拥有比例)达到70%。
(六)环境保护投资指标
――全市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8%。
三、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为确保规划实施,提出以下政策保障措施:
(一)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
1、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的规定,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保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和干部政绩考核综合体系,严格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
2、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和完善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因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环境损失或者生态破坏的, 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提高环境风险预防能力
1、出台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政府制订并颁布实施《潜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环保局根据《预案》的相关要求,制定《潜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切实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提升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开展环境风险的排查和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我市“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化工行业风险排查工作,加强我市环境风险预防,确保我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环境保护前置审批制度,加强环境保护事前预防能力
1、切实落实环评前置把关
根据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关于“要把环评作为第一道关口,作为市场准入的一项重要制度,凡是不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项目,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的精神,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评前置把关。通过市政府制定过硬措施,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办法,以此保障我市“十一五”期间环评执行率达100%。
2、启动规划环评工作
“十一五”期间在我市工业基础较好的潜江经济开发区、园林经济开发区、张金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进入规划的工业园区,使我市工业企业建设规范化。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资源开发、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中的落实。
(四)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1、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充分利用“现场督办会”、举办“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等形式对企业法人和各区、镇、处领导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2、宣传环保知识信息
充分利用《潜江环保信息》和市“两台一报”对广大群众进行环保知识宣传;结合“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等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建设公共噪声显示屏。
3、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邀请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监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立环境信访投诉中心,进一步完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功能,妥善处理环境投诉事件。
(五)建立和完善环保融资机制,拓宽环保投入渠道
1、完善服务性收费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2]1591号)“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确定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费征收标准,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2、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畅通外资投资渠道,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贷款资金。
3、引入市场运作机制
实行开放和资本准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投资和经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4、实行财政资金倾斜
“十一五”期间市财政要将环保科目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将环保部门基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重点环境整治工程优先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落实建设资金,对列入国家和省计划的环保项目予以资金配套。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六)加大环保科技创新和攻关力度,建立环保技术支撑体系
1、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
运用环境标准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推动环境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引导工业技术改造。
2、开展环保技术合作
积极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对重点污染防治项目进行攻关,解决环境保护技术难点。
3、培育环保科技攻关服务市场
积极申报环保科研项目和成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环保技术转让机制。
(七)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强化污染防治工作
1、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协调发改、经委、司法、监察、工商、质监、金融、供电、供水等部门共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2、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审批机制,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环境保护准入标准为条件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把好“三同时”验收关。
3、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抓好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严禁企业无证排污。
4、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加强化工、医疗、纺织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对建材、冶金、电力等行业的废气治理, 加大城区“小黑烟囱”整治力度,加强造纸、甲壳素生产企业的污染整治,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在2007年6月底以前淘汰规模在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线,在2007年底前关停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同时对污染严重、环保不达标的甲壳素生产企业在2007年5月底以前实施关闭。
5、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要采取推广使用低硫煤、城市供热煤改气、火电行业安装脱硫装置等措施,控制或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轻酸雨危害。
(八)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1、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城市黑烟囱整治。
2、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重点改善城南河和百里长渠水质。城南河和百里长渠的城区河段全部消除黑臭,逐步恢复景观功能。
3、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按照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到2010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九)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
1、发展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
抓住南水北调的契机,充分利用我市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开辟生态旅游和文化旅游。
2、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防止农业投入品的污染,合理确定化肥施用量,扩大有机肥施用量,禁用剧毒高毒农药;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利用人畜尿液和粪便生产沼气,回收利用废农膜,加快发展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步伐。
(十)积极引进关键生产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1、大力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制造业
以江汉环保集团等一批企业为骨干,大力发展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制造业,不断开发省内外和国际环保产业市场,提高我市环保产品的竞争力。
2、大力发展水污染治理产业
引进关键生产技术,依托现有的化工企业,大力发展水处理产品。
四、“十一五”环境保护投资重点项目及投资需求
(一)水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及投资需求
1、工业废水治理
⑴“十一五”期间,将在泽口工业园区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0000吨/日,计划投资为1.00亿元;
⑵湖北省潜江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实施废水零排放工程,约需投资800万元;
⑶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技改扩规工程污水处理场建设,约需投资450万元;
⑷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5万吨硫酸、年产1500吨球基酯项目废水处理工程,约需投资380万元。
⑸仙桥化学制品有限公司新材料项目废水处理工程,约需投资200万元;
⑹潜江市永安药业牛磺酸及环氧乙烷项目废水处理工程,约需投资500万元;
⑺油田盐化工总厂年产40万吨PVC项目、年产1万吨漂粉精项目、年产30万吨盐硝项目、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年产5万吨双氧水项目、年产2万吨层状偏硅酸钠项目废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约需投资800万元;
⑻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废水处理工程,约需投资200万元;
⑼潜江江赫医材有限公司出口生产扩规上档项目及潜江福好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医疗用品无菌脱漂项目废水处理工程,约需投资280万元;
2、生活污水治理
“十一五”期间,规划在园林城区、广华、泽口以及浩口镇、张金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中园林城区将完成日处理生活污水5万吨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为1.2亿元。在广华城区建一座日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污水处理厂,投资为0.8亿元。两个污水处理厂合计投资2亿元。
(二)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及投资需求
1、湖北华盛电厂烟气脱硫工程
湖北华盛电厂采用钠钙双碱法对燃煤烟气进行治理,总投资为4760万元,项目投产后,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34555吨,削减烟尘760吨。
2、湖北华润化肥有限公司、永安药业有限公司、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仙桥化学制品有限、远达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大户将实施烟气脱硫工程,约需投资100万元。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1250吨。
3、城区天然气输送工程
天然气管道已进入城区,城区宾馆、餐饮、洗浴、学校、居民及部分工业企业等燃煤锅炉和炉灶均可实施"煤改气"工程。到2010年可供气1270万吨/年,总投资为8000万元,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14吨/年,减少烟尘排放量692吨/年。
(三)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及投资需求
1、“十一五”期间,园林城区将建成“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填埋场,规模为日处理垃圾375吨,总库容26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5年。投资5600万元。广华城区建垃圾处理场,投资5500万元。
2、“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规模为日处理医疗废物10吨,占地规模10亩,约需投资2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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