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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现将调整后的《潜江市二、 三级保护古树及后续资源名录》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要求, 加大保护力度, 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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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潜江市二、三级保护古树及后续资源名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