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险扶贫出真招 见实效

全额资助全市6200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3月份,精准扶贫对象门诊统筹报销5.40万人次,报销金额105.68万元;精准扶贫对象住院报销0.40万人次,报销金额1192.95万元;精准扶贫对象大病保险报销134人次,报销金额26.41万元……一串串数字背后,是市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精准扶贫工作安排部署,在医疗保险扶贫领域取得的实质性成效。

 2017年以来,市人社局充分发挥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履责,主动作为,对上积极争取,对下惠民利民政策措施频出,医疗扶贫工作成效硕果累累。一是免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参保精准扶贫对象住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二是降低大病保险赔付门槛。参保精准扶贫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000降低到5000元。三是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参保精准扶贫对象在辖区卫生院(医院)或卫生室(所)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5%,达到75%。在市域内及经批准转诊到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提高5-10%(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到85%;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到75%;省内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到60%;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或未转诊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到50%)。四是提高大病保险赔付标准。参保精准扶贫对象经城乡居民医保支付后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起付标准以上分别提高5%赔付比例,即5000元到3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提高20%,即由30万元提高到36万元。五是进一步优化报销方式。在医保定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就诊实行即时结报,即患者只需现场缴纳自费自付部分,报销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将市扶贫办提供的贫困人口名单与医疗保险扶贫政策通过一一对应全部编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政策落实不落一人、不掉一项。

下一步,市人社局还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在今年6月底前,加大力度全面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贫困对象少跑腿,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一张清单“一站式”结算服务,在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的同时,不断提高人社事业发展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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