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全市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潜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2018—2020年)攻坚战,到2020年,按照贫困人口脱贫“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村出列“九有”的标准,确保全市28637人存量贫困人口脱贫、16个存量贫困村出列。
时序目标:2018年,12369人脱贫、8个贫困村出列;2019年,16268人脱贫、8个贫困村出列;2020年,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重点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准、实”要求,下足“绣花”功夫,坚持精准施策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深度贫困,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救助兜底扶贫、金融扶贫等工程,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巩固完善大扶贫格局,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一)聚焦深度贫困
1.突出问题。老新镇三合村、泰丰办事处勤俭村、杨市办事处代滩村和龙湾镇腰河村4个深度贫困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收入滞后,整合扶贫项目和投入资金的力度不够。
2.工作目标。加大投入支持力度,集中优势兵力,确保4个深度贫困村如期出列。
3.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加强基层党建为重点,切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选优育强、管好用好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建强脱贫攻坚基层骨干力量,切实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和帮扶力度。市财政要整合涉农资金增加对4个深度贫困村的投入,每个深度贫困村原则上统筹投入不少于600万元;加大社会帮扶力度,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有一个民营企业对口帮扶;加强驻村帮扶,由市级领导干部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组建不少于3人的驻村帮扶工作专班。三是聚焦短板发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电、路、气、房、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农村公路要向自然村和户延伸,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多部门联合,对贫困村实行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覆盖,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发展基本产业,推广“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确保贫困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有大幅提高。四是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等扶贫方式,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机制,做到扶贫项目安排与贫困户参与度挂钩;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鼓励贫困户通过自己双手劳动实现脱贫致富。(市扶贫办牵头,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分别负责)
(二)聚焦产业扶贫
1.突出问题。新型主体培育、脱贫带头人培养相对滞后;“村社对接”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凑,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够,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效果不理想。
2.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创建产业扶贫品牌,挖掘产业扶贫新模式,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
3.具体措施。一是打造“一村一品”,根据各贫困村生产资源和市场需求,量身定制产业扶贫项目,培育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生产脱贫。二是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依托虾稻、大豆、半夏、蔬果等主导产业,51个贫困村村村建立专业合作社,扶持带动贫困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做大做强农业产业。三是大力推进“三乡工程”,2018-2020年,力争鼓励和引导市民到近郊镇租用农地体验田园生活,增加当地贫困户财产性收入;力争鼓励和引导在外创业有成、热爱家乡的创业能人51人以上,在51个贫困村创办实业,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增加经营性收入;结合“千企帮千村”推进“企业兴乡”,充分发挥51个贫困村对口帮扶的国有、民营企业的帮扶带动作用,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四是组织农业“四下乡”活动,2018-2020年,以区镇处为单位,围绕虾稻、蔬果等产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政策法规、市场信息、农业技术、优质农资”下乡活动,提高贫困户科学种养水平。五是开展“互联网+扶贫”行动,整合现有资源,加大电商扶贫力度,发展一批电商扶贫企业,带动一批贫困户电商脱贫。六是加大旅游扶贫力度,打造返湾湖湿地公园、兴隆水利生态旅游带、章华台湿地花海等至少3个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带动贫困户发展农家乐项目脱贫致富。七是加大资产收益扶贫力度,到2019年底,力争3000户贫困户流转土地30000亩,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增加收入。(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新局、市经管局分别负责)
(三)聚焦就业扶贫
1.突出问题。贫困劳动力缺乏明晰的就业创业方向,对自身就业创业的定位不明晰,增加了就业创业扶贫的难度。
2.工作目标。2018-2020年,对全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前进行就业创业培训800人,组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人,帮扶贫困劳动力创业900人。
3.具体措施。一是开展招聘活动。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工业园区企业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推介活动,为全市贫困劳动力搭建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做好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岗位对接,推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二是拓宽就业渠道。主动对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龙头企业等项目用工需求,开发合适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促进贫困人员转移就业;积极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健全创业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等跟踪服务工作体系,积极做好贫困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为贫困劳动力创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根据贫困劳动力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对具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市人社局负责)
(四)聚焦危房改造扶贫
1.突出问题。少数贫困户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缺乏危房改造主动性。
2.工作目标。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200户;2019年,完成改造任务346户,全市精准脱贫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3.具体措施。一是聚焦特困危房户。完善差异化补助标准,提高特困户补助额度。各区镇处组织人员帮助分散供养五保户实施改造危房,新建的按40至45平方米控制建设面积,每户按35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补助,确保建得起、住得好;整合各方资源合力推进危房改造,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着力解决特困危房户的安居问题;创新改造方式,采取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安置等办法,解决特困危房户的居住安全。二是严把三个关口。严把对象审批关,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委会公示、区镇处规建管办公室审核、区镇处政府审批的程序,精准锁定危房改造对象;严把建设监管关,督促各区镇处按照《潜江市农村农村危房改造与加固施工图》、省住建厅推荐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改造农村危房,并严格控制改造面积。组织市有关单位加强危房改造质监巡查,同时,组织各区镇处加强危房改造质量现场监管,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安全;严把资金发放关,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联合对已完成改造对象的房屋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通过,对验收合格的对象在市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按当年制订的补助标准,由市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以“一卡通”方式直达补助对象。(市住建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参与)
(五)聚焦教育扶贫
1.突出问题。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学生没有获得相应资助。
2.工作目标。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权利,符合条件的贫困生资助政策到户率和准确率100%。2018-2020年,筹资720万元确保6000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全额保障。同时根据国家和省规定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学前、高中、中职和大学等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3.具体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现有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国家资助和“雨露计划”等教育资助措施;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市扶贫部门提供的农村贫困人口信息及时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加大教育资助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育扶贫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参与)
(六)聚焦健康扶贫
1.突出问题。患大病、慢性病贫困户家庭医疗费用负担重,脱贫难度大。
2.工作目标。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单病种付费,“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一票制”结算服务,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切实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3.具体措施。一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一票制”结算的救治方式。加强疾病应急救治,贫困人口在市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通过统一窗口、共享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一票制”结算,出院时只需缴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二是完善“四位一体”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的“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机制,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个人年度自负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三是大力落实“三个一批”计划。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计划,增强健康扶贫的精准性。四是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明确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或兜底保障资金)、农村贫困人口个人和医疗机构三方分担。(市人社局牵头,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妇联、市扶贫办参与)
(七)聚焦救助兜底扶贫
1.突出问题。各项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需要进一步有效衔接。
2.工作目标。对符合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全面提升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水平,实现“救助兜底,不落一人”。
3.具体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供养范围,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切实做好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完善农村低保人员重点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实现救助对象“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二是加强标准衔接。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确保不低于当年农村扶贫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应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以上;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三是加强管理衔接。开展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年度复核,及时掌握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核对,每年与市扶贫部门比对2次台账数据。(市民政局牵头,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参与)
(八)聚焦金融扶贫
1.突出问题。贫困户发展生产融资难、风险大。
2.工作目标。大力推进金融扶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融资难、风险大的难题。
3.具体措施。一是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力度。扶贫小额信贷坚持户借户还,引导各主办银行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防范冒名借款、违规用款等问题。二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按规定及时拨付风险补偿金,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科学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放大贷款倍数,严格执行“扶贫贷”协议确定的风险分担比例。三是创新推进“扶贫保”产品。完善“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创新发展多样化扶贫保险产品,实施费率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费率下设20%。财政统筹扶贫资金解决“扶贫保”保费问题。(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
1.突出问题。对贫困村在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整合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2.工作目标。围绕“九有”的标准,确保16个贫困村出列。
3.具体措施。
一是大力实施“三乡工程”促脱贫。做到“市民下乡”与资产收益扶贫对接、“能人回乡”与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对接、“企业兴乡”与“千企帮千村”对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培育贫困村振兴新动能。(市农办牵头,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工商联参与)
二是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贫困村,加快公路、饮水、电力、环保、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带动产业融合发展。(市扶贫办负责)
三是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厕所革命,整治私搭乱建,提升村容村貌。(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办、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参与)
(十)构建大扶贫格局
1.突出问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脱贫的力度不够。
2.工作目标。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调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3.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省内定点扶贫和区域协作扶贫。切实做好潜江市与秭归县的区域协作扶贫,与利川市、房县和通山县的劳务协作帮扶,与恩施二中、三中的教育帮扶。(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负责)
二是开展“千企帮千村”行动。引导和动员民营企业与贫困村开展签约结对帮扶,实现全市贫困村签约帮扶全覆盖。(市工商联负责)
三是凝聚社会力量扶贫。广泛引导和动员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做好贫困户需求与爱心人士、爱心组织捐赠对接。(市扶贫办负责,各地各部门参与)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脱贫攻坚责任。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要求,各区镇处成立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各区镇处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精准脱贫行动计划,明确3年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市扶贫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
(二)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会商机制,制定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专班会议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不定期、分层次、分类别、分部门的专项会商,统筹解决各类问题。完善约谈机制,对在巡视、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健全问题督查通报机制,攻坚期内实现区镇处暗访全覆盖;对暗访发现的问题,通报给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抄送市纪委监委,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市扶贫办牵头)
(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强化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动扶贫“奶酪”等问题。严格落实“十不准”规定,下大力克服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浮躁、厌战情绪和消极腐败等现象,防止搞“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突击式”脱贫。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执行“十不准”规定的,发现一起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负责)
(四)增加财政扶贫投入。一是完善扶贫投入体系。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体系,财政扶贫投入要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要求相适应。二是落实扶贫投入政策。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结合实际采取政策叠加、差异化扶持办法,分类制定资金补助标准。重点倾斜深度贫困村,统筹兼顾解决其他出列贫困村、未出列贫困村以及非贫困村精准脱贫投入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负责)
(五)严格资金项目管理。全程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市、镇、村三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对虚报冒领、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的,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等违反规定程序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市财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市审计局参与)
(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优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体系,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等情况的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市扶贫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参与)
(七)切实抓好干部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作为各级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加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基层扶贫干部队伍,特别要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的培训,提高精准扶贫工作能力。抓好公职人员培训,开展扶贫开发理论政策、业务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提升抓改革、促脱贫、助发展的能力。(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参与)
(八)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完善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递脱贫攻坚正能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潜江日报社、市扶贫办负责)
(九)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头雁”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将村支书培育成致富能人,引导贫困村党员带头致富并带领贫困群众致富;大力引进企业、人才到贫困村创新创业,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脱贫。(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农办、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参与)
(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一是加大统筹力度。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和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重点措施,落实好精准脱贫现有政策。按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将扶持政策延续到2020年。今后出台新的扶持政策要实行统筹,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避免产生“悬崖效应”。二是加强规划引领。各行业部门要对照精准脱贫规划,将更多的资源投向贫困村贫困户。对贫困村脱贫规划中确定的各类项目,各行业部门要结合职责逐一落实,确保资金精准投入到村到户到项目。三是强化检查督办。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系列精准脱贫政策,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市扶贫办牵头,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十一)深化到村到户帮扶。一是驻村帮扶到村到户。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召回制度。二是扶贫政策到村到户。深入细致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做到项目规划到村到户、政策菜单提供到村到户、资金项目公示到村到户、项目资金直补到村到户,确保资金项目效益直接惠及到村到户。三是帮扶措施到村到户。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和每户贫困户的补短板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疏导群众情绪,解决好合理诉求,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认可度、满意度。(市扶贫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参与)
(十二)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一是建立科技人才支撑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贫困乡村机制,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贫困村乡村振兴。继续加大“三支一扶”力度。二是大力培养本土人才。鼓励大学生、退伍军人、在外务工经商等本土人才返乡担任村干部和创新创业。三是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实施科技人才计划,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参与)
(十三)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贴等机制,改进帮扶方式方法,引导贫困户参与劳动增收脱贫。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教育宣传,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和盲目攀比的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通过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民情恳谈会等方式,引导贫困群众向身边脱贫典型学习,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三是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破除陈规陋习,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大力推进文化扶贫,培育文明新风。(市扶贫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体旅新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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