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现将我局行政检查主体公布如下:
潜江市公安局
潜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潜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潜江市公安局园林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泰丰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泽口水陆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竹根滩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渔洋水陆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老新水陆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张金水陆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龙湾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熊口水陆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浩口水陆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周矶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王场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高石碑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积玉口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广华寺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总口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白鹭湖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后湖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高场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运粮湖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金熊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兴隆派出所
潜江市公安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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