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行政检查 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形式 | 覆盖范围 | 对同一企业的 年度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依据 |
1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十三条 |
2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行政检查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4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条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七条 |
3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公共场所 | 现场调阅审查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4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条 |
4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 学校、托幼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四条 |
5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 |
6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五十四条 |
7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托幼机构落实情况的监管,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执法 | 托育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条第二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8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 |
9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十九条 |
10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三十九条 |
11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 |
12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八条 |
13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七条 |
14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采供血机构的行政检查 | 采供血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 |
15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服务与健康促进法》第七条、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 |
16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评价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附件1第20项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第五条 |
17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四条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 |
18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十二条 |
19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四条 |
20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
21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境外来源血液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 |
22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护士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护士条例》第五条 |
23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戒毒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戒毒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六条 《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
24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
25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中医药工作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含中医)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条 |
26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医用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 |
27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具备使用有毒物品、粉尘超标等易导致职业病因素的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 | 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 现场调阅审查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
28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
29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项目的行政检查 | 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 现场调阅审查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
30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行政检查 | 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女职工用人单位 | 现场调阅审查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
31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条 |
32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四条 |
33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按职责分工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四条 |
34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四条 |
35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传染病疫情防控、报告情况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
36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条 |
37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行政检查 | 医疗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条 |
38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情况的行政检查 | 公共场所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
39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 公共场所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
40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的行政检查 | 饮用水供水单位 | 调查检验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
41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单位 | 涉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
42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43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
44 | 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工作的行政检查 | 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机构 | 现场调阅审查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检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日常工作、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投诉、举报等原因,对具体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 2次(省、市有特别规定,群众信访投诉的除外)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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