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5 09:29
来源:潜江市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现将潜江市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等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责任科室:基金监督管理科;
责任人员:王义军;
监管事项: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情况的监督检查;
检查事项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监管对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个人;
检查方式:“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
投诉电话:0728-629426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