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

标准

专项检查计划

其他

1.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随机检查

现场核查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



2.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市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每季度1次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情况



3.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每季度1次

现场核实实名制打卡情况及履职记录。



4.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需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建筑、餐饮、医疗、工业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年2次

是否办理排水许可;排放的污水是否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开展排水许可专项整治


5.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需挖掘城市道路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8号)

1年2次

是否严格按照审批意见进行施工。

开展挖掘城市道路专项整治


6.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未取得许可的;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的;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在桥梁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

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8号)

1年2次

是否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开展城区市政设施隐患问题集中检查整治


7. 

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服务中心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每月1次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安全生产、水质指标和污泥处置等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8. 

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服务中心

城市供水

《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每月1次

相关供水企业生产运行、水质安全和供水保障能力等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9. 

市城市燃气管理所

1、燃气企业场站、用气场所的设施设备;2、燃气经营行为。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1年不超过4次

是否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我单位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我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计划。具体计划将在制定完成后及时公开。


10. 

市房屋租赁管理局

1、租赁房屋违法违规行为;2、租赁房屋登记备案情况。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1年不超过2次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核查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性;现场检查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

我单位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我市房屋租赁市场专项检查计划。具体计划将在制定完成后及时公开。


11.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建筑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每季度1次

建筑工地参建五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12.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每季度1次

建设工程参建五方责令主体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施工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范要求



13.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检测机构检测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每季度1次

检测机构人员条件、实验室设备、检测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14.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随机检查

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一百”标准要求



15.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1年1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制度规范、学习培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16.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1年3次

建设工程档案整理与移交规范



17.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年2次

在建在售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8.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开发企业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年2次

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或者其资质等级是否满足业务范围。



19. 

市局物业科、市物业管理中心

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每年对专业化物业小区开展3次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2.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4.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5.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6.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7.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8.群众反映集中的其他问题。

2025-2026年在全市专业化物业小区全覆盖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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