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命名表彰的省双拥模范城(县)
和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相关通知要求,经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拟命名表彰的省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上述城(县)、单位和个人不符合命名、表彰资格者,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周洋
联系电话(传真):027-87699915
电子邮箱:261436243@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58号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邮编:430071。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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