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环专指〔2023〕12号) 、《关于印发潜江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4月24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工作联席机制办公室组织现场核查专班,对我市1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意见为: 经现场核查,确认本批次申请现场核查的11个排污口均满足该类型排污口的整治验收标准。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30日至5月9日 (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工作联席机制办公室反映。
潜江市第五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申请验收销号的具体清单.xlsx
联系人:刘 佳 联系电话:0728-6245589
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市级工作联席机制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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