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暑,结合潜江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市交通运输结构逐年优化调整,交通领域大气、水污染得到有效防控,交通污染防治能力、水平与全市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大力推广绿色交通运输,引导营运车辆向清洁化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纯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
2.加强重点区城和重点路段扬尘管控;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加强交通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砂石料场、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管控。
3.全面排査全市运输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限期淘汏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严禁新增不达标船进入运输市场。
4.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解;禁止单壳化学品船拍和600吨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汉江干线和汉江运河水域航行。
5.持续开展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船提前报废更新,推进船舶有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更新。
6.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预案。
7.加快落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相关任务,按2018年不低于50%,2019年不低于75%,2020年全部完成目标任务,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8.打好潜江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中的汉江潜江段非法码头整治、岸线资源清理整顿、船舶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三、任务分工
(一)大气污染防治
1.大力推广绿色交通运输,引导营运车辆向清洁化发展,
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占比逐年提高。(任单位:市运管处、市客管办、市交投公司)
2.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完善城市公交车GPS智能调度及视频监控。(责任单位:市客管办、市交投公司)
3.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潜江高铁站和后湖返湾湖两座充电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客管办、市交投公司)
4.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扬尘管控;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加强交通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砂石料场,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管控。(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交投公司)
5.大力开展港口岸电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港作船、公
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新改扩建港口码头同步落实岸电供应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6.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汏老旧落后船舶,限期海汏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大气排放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二)水污染防治。
7.全面排查全市运输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限期淘汏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增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8.规范船拍水上拆解行为,禁止船舶冲滩拆解。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吨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汉江干线和汉江河水城航行,持续开展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売油船提前报废更新,推进船舶有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更新。(责任单位:市航局港)
9.建立交通(港航海事)、水产(渔政)、环保、城建等部门联合监管的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监管机制。推进落实船舶污染防治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并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10.完善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并推动落实,强化应急规划和污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2020年以前在汉江建成1个处置50吨船船舶溢油能力的应急设备库。(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11.加快港口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8年完成不低于50%建设内容,2019年不低于75%建设内容,至2020年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12.推进港口码头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应急预案,提高污染事故应急能力。(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三)打好潜江长江大保护三大专项战役。
13.按照《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潜江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潜江市汉江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汉江潜江段非法码头整治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14.按照《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潜江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潜江市船拍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15.按照《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潜江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潜江市汉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牵头打好我市汉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专项战役。(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四)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道工作
16.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宣传报全市交通运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交通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并做好舆情监督工作。(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坚决打赢全市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污染防治工作攻坚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交通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安全科。
(二)强化责任落实。系统各单位要肩负起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立足责任分工,加强对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的行业指导,强化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实施。
(三)强化督办考核。结合全省“大气十条”、“水十条”和《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交通大气、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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