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潜江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2018年9月14日) | ||||||||
序号 | 新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 涉及区、镇、处(部门)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3 | [2018]5-D0914013 | 御景豪庭1栋18楼的住户反映其住房北面泽口方向石化厂附近有两个烟囱(冒明火,有浓烟),晚上九、十点开始到第二天早上八点,排放浓烟有臭味,刮北风时最为明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市环保局 | 气 | 1.投诉人反映的烟囱是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的2个火炬,该公司火炬位于厂区气柜回收装置北侧,为确保生产装置事故状态及异常情况下的安全生产,该公司对火炬点“长明灯”,火炬燃料为净化瓦斯气。 2.现场配备有燃烧状态监控视频设施,监控画面在公司调度室;监察人员勘查了火炬现场,调阅并拷贝了公司最近3天最近3天晚上21:00-24:00视频,视频中,2个火炬燃烧连续、稳定,未看到有排放浓烟的现象(晚上视频看不到浓烟排放现象);经调查了解,若火炬燃烧正常,火点会很稳定、连续,不会有浓烟排放现象。 3.电子鼻监测报警装装置,该装置有恶臭浓度、氨气、硫化氢和挥发性有机物4个监控指标,未出现数据超标报警; 4.监察人员勘察了投诉人居住现场,御景豪庭位于潜江城区西北面马昌垸路,潜江经济开发区南面,距离潜江经济开发区最近直线距离约1000-1500米以上,距离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火炬直线距离在3000-4000米之间,监察人员现场未闻到臭气,经走访御景豪庭附近居民,被走访的居民表示未闻到臭气。 故投诉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
14 | [2018]5-D0914014 | 江赫医用材料厂(红军路)生产时产生的棉絮状物散落到附近居民家里,会影响居民呼吸及肺部健康;白天及晚上生产时产生的噪音会影响正常生活 | 市环保局 | 其他 | 引发此次投诉的企业全称:湖北省潜江市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红军路分厂),位于潜江市园林办事处红军路272号,负责人:王珺。该厂隶属于湖北省潜江市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潜江市园林办事处袁光路,法人代表 :王忠孝。 湖北省潜江市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红军路分厂)主要生产牙科棉、医用绷带、医用棉签等。主要车间:梳棉车间、绷带车间、仓库。主要生产设备:棉签机1台,梳棉机16台,绷带机24台,牙科棉机2台,分切机10台。牙科棉主要生产工艺:棉花→梳理→成卷→裁切→包装,绷带主要生产工艺:棉纱→编织→包装。 投诉人反映的“生产时产生的棉絮状物”及噪声扰民的情况,最有可能是来自该厂的梳棉车间。该厂的梳棉车间是根据订单间断生产,分局监察人员现场调查时,该车间已两天未生产。 1.分局监察人员在江赫医用材料厂与周边居民住宅相邻的几面围墙附近进行现场调查,墙边的植物上未发现棉絮状物。且梳棉车间都配套有除尘装置。(现场图片附后) 2.该厂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00—7:00,夜间一般都未生产。梳棉车间全年平均生产时长约每月10天左右,每次生产一般是当日7:30至15点。 分局监察人员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反映:肉眼未见明显棉花绒,但家里的纱窗没几天就糊上了一层细绒。关于噪声,除了车间生产时偶尔的噪声外,感觉主要是两个除尘出风口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 部分属实 | 分局监察人员要求该厂立即进行如下整改: 1.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棉絮状物方面,要求该厂立即对两个除尘出风口再加装除尘网,进一步加强除尘效果; 2.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噪声问题,要求该厂已签下承诺书,承诺“湖北省潜江市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江赫分厂的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00—7:00,特殊情况晚上加班至9:00,承诺绝不通宵加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梳棉车间夜间不得生产,昼间生产时要关闭门窗,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 无 |
15 | [2018]5-D0914016 | 御景豪庭7栋百里长渠旁泵站处有围栏围着的黑臭水体(疑似生活污水),阴雨天臭气扰民 | 市住建委 | 气 | 经现场调查马昌垸泵站汇水池存在黑臭水体,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马场垸泵站汇水池已启动改造,目前已完成污水泵站基坑支护,正在进行土方开挖,计划10月份完成施工,届时汇水池将无黑臭水体。 | 无 |
16 | [2018]5-D0914017 | 熊口农场场部与熊口镇交界处有一条沟被堤坝挡住变成死水沟,附近的养猪户将猪粪排入其中,导致臭气熏天,影响附近熊口农场中学、医院及居民正常生活学习 | 熊口镇 | 气 |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沟叫三益河,全长4200米,东西走向,进水水源为东干渠,段面涉及我市熊口镇、熊口农场、龙湾镇、后湖农场。其中熊口镇与熊口农场共用3050米,起东干渠止龙湾引水渠(北边属熊口镇,南边属熊口农场)。所涉地方安排专人于9月15日,对三益河段面进行了调查,熊口农场场部与熊口镇交界处未发现污染源进入渠道、无新建养殖户、无臭气,故投诉情况不属实。原有的养殖场位于三益河东头,在熊口镇熊口村五组,于2016年底清栏关停,2017年4月拆除,未出现复养情况。但由于三益河疏挖年代久远,导致渠道水流不畅。 | 不属实 | 三益河东段是熊口镇和熊口农场共同受益,所涉地方经对接,拟定于今年冬季对渠道进行疏挖,保证渠道水清渠畅。 | 无 |
17 | [2018]5-D0914018 | 反映周矶办事处雷谭村小学内碎石场噪声,粉尘污染环境,请求查处。 | 市环保局 | 其他 | 投诉中反映的碎石厂全称为潜江市永信矿业加工厂,位于潜江市周矶办事处雷潭村,法人刘继红,占地面积约2000平米,距离周围农舍最近的约50米。该厂于2010年5月投入生产,主要从事石料破碎加工,产品为石灰粉,年产量约3万吨,投产至今未履行环评手续。主要污染物为噪音和粉尘,该厂于2018年5月进行了环保设施改造,将厂房周围透气窗用白铁皮进行了全密封,缝隙用泡沫胶进行粘合,对防尘降噪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 环境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该厂环保设施整改前,由于厂房周围透气窗裸露,产生部分的粉尘和噪声扰民,经整改后粉尘和噪声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 部分属实 | 该单位石灰粉项目未依法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0年5月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不全。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2.市环保局一分局责令其石灰粉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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