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清单10号整改销号公示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并于201956日向湖北省反馈了意见,涉及我市整改任务15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省清单10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李文文             电话:0728-6297733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推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中央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具体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整改责任担当,狠抓整改工作落实,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认真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整改工作合力,确保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地。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保工作职责。

(三)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51件信访件,逐一排查,全面整改信访件反映的环境问题。

(四)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强化责任追究,对生态环保履职不力、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不力、假装整改、虚伪整改、表面整改严重滞后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效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得到了解决。制定机制,对生态环保履职不力、整改不力、假装整改、虚伪整改、表面整改及时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潜江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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