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示(第三批)

12月288时,我市共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组交办信访件13件。本次公示内容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潜江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统计表(第三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2020〕5Q-D1223005反映中沙河支流熊口镇洪庄桥至东荆大堤段河水发臭,附近没有工厂,没有养殖厂,河里草比较多,相当于是死水。潜江市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中沙河支流熊口镇洪庄桥至东荆大堤段河水发臭,附近没有工厂,没有养殖厂,河里草比较多,相当于是死水事项,经调查核实该河段系福莲河,,东连中沙河,西抵东荆河堤(因防汛原因,河渠不能穿堤连接东荆河,尾水系盲端),全长2.12公里,2017年进行全段疏挖,每年定期进行管护,今年疫情后,进行全段捞草,从洪庄桥至莲市二队,近1.6公里水质清澈、无水草、无异味。福莲河中段有约400米长河中长有篙草,因篙草扎根河底,莲市村捞草人员无法清除,计划在冬季枯水季节利用挖机施工清除,该段水质较清澈,无异味。信访人反映的中沙河支流熊口镇洪庄桥至东荆大堤段河水发臭不属实,水草比较多属实。
属实2020年12月24日,调运挖机至福莲河下水开始清除该段面水草,12月25日晚完成水草清理及河道疏挖工作。
2〔2020〕5Q-D12230061、反映潜江市晶鹏路(曹禺公园附近)4个停车场没有修水泥地坪,下雨后泥巴被带到公路上,引起路面很多灰尘;2、反映潜江市泽口经济开发区化工厂与居民区太近,仅隔一条马路,晚上有异味,怀疑是泽口经济开发区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与方圆钛白有限公司所排。潜江市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潜江市晶鹏路(曹禺公园附近)4个停车场没有修水泥地坪,下雨后泥巴被带到公路上,引起路面很多灰尘事项,经调查核实晶鹏路(曹禺公园附近)存在5个停车场,其中晶鹏纺织停车场(北纬30°26′24.26″  东经112°53′42.73″)、城北停车场(北纬30°26′24.63″  东经112°53′38.70″)属潜江经济开发区辖区,利江停车场(北纬30°26’24  东经112°53’32)、加油站停车场(北纬30°26’32  东经112°53’18)、曹禺路东荆大道交汇处停车场(北纬30°26’24  东经112°53’30)属园林街道辖区。5个停车场存在路面未硬化或未完全硬化情况,下雨后场内车辆带泥上路,产生扬尘,投诉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潜江市泽口经济开发区化工厂与居民区太近,仅隔一条马路,晚上有异味,怀疑是泽口经济开发区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与方圆钛白有限公司所排事项,经调查核实,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司(东经112°52′48″北纬30°27′36″)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56号,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生产区无组织排放的VOC、焦场、油料装卸过程中以及工矿不稳定情况下(停车、开车)火炬产生的废气有异味。在极端天气,气压低、风力大情况下有异味,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影响,投诉情况属实。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东经112°52′49″北纬30°28′19″),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合成工段无组织排放的氨气、污水处理厂收集、厌氧阶段、环氧乙烷产生的VOC无组织排放废气有异味,特别是该公司厂区内合成工段无组织排放氨气异味较重。在极端天气,气压低、风力大情况下有异味,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影响,投诉情况属实。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章华北路99号(东经112°52′11.57″北纬30°28′32.52″)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污水处理厂及少量无组织排放的酸气有异味,在极端天气,气压低、风力大情况下有异味,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影响,投诉情况属实。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6号(东经112°52′40.94″北纬30°29′35.74″),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液氨储罐区少量无组织排放的氨气、造气工段的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冷却塔平流池无组织排放氨气、型煤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有异味,在极端天气,气压低、风力大情况下有异味,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影响,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1.潜江经济开发区和园林街道办事处分别组建工作专班对所涉停车场进行督办检查,责令5家停车场停业整改,制定详细整改工作方案并督促迅速落实。整改方案要求,2021年2月1日前,对停车场进行全面硬化,硬化率100%;停车场内安装喷淋设施,并加强内部管理,做好降尘工作;修建洗车台和沉淀池,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防治车辆带泥上路。下一步,工作专班将对照时间节点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停车场坚决予以取缔。
2.2020年12月23日,潜江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现场勘查了四家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调阅了企业10月至12月在线监测数据和每季度开展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四家企业的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均排放正常,无超标现象。同时,执法人员调阅了四家企业近年来开展对无组织排放废气整治相关资料。
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扰民的状况,潜江市生态环境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环境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督促涉气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查工作,找准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漏点。二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无组织废气管理奖惩制度。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制定严格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四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对晶鹏纺织停车场、城北停车场、利江停车场、加油站停车场、曹禺路东荆大道交汇处停车场责令停业整改。
3〔2020〕5Q-D1223007反映潜江市纺织品小区(潜阳中路22号)内第4栋楼门前的一个污水坑(死水),此坑是很早以前的一个鱼塘,现成了垃圾场,面积约为宽30米*长60米,很臭。潜江市水、气信访人反映1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潜江市纺织品小区(潜阳中路22号)内第4栋楼门前的一个污水坑(死水),此坑是很早以前的一个鱼塘,现成了垃圾场,面积约为宽30米*长60米,很臭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小区(东经112°53′21″,北纬30°25′05″)内污水坑原为消防水池,其形成原因主要是因为该楼栋属于企业改制后的家属居住区,长期无人管理,加之周边居民住户文明习惯意识淡薄,垃圾习惯性倾倒于消防水池周边,导致周边环境卫生较差,投诉属实。
属实当日立即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交办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清理垃圾杂物,12月25日,组织环卫工人20余名、多功能转运车2台、垃圾压缩车1台及挖掘机1台,对原消防池周边的垃圾和杂物进行了清理,同时组织园林工人对周围的杂树进行了砍伐清理。二是进行平整场地,12月26日杂树砍伐清理完成后,安排挖掘机进行了场地平整,预计12月28日完成。三是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园林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对周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爱护公共环境,逐步养成文明生活习惯,确保整治后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能够长效保持。
注:1.污染类型: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辐射、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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