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农村沟渠及小微水体管理,切实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查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在持续开展“清四乱”行动的基础上,渔洋镇聚焦小微水体整治,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生态环境整治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镇级、村级河湖长,向村级河道加大倾斜力度,针对重点村级河道配足配强人员力量,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办关于小微水体设立河长得要求,印发《渔洋镇2021年度小微水体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全镇所有水体河湖长制实现全覆盖。
二是强化长效监管,将村庄范围内的沟、渠、塘等小微水体全面纳入监管范围,制作小微水体管理公示牌,明确职责目标,做好河、塘、沟、渠的日常管护及村内小微水体治理公示牌的维护工作,确保小微水体河底无明显淤泥或垃圾淤积,水体无异味、颜色无异常,沿岸无非法设置排污口等。
三是严格落实小微水体河长责任,小微水体河长及责任人每月不定期开展全线巡查,劝阻制止各类破坏水环境现象,建立小微水体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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