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25号整改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3年9月7日至26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2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25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刘杰电话:0728-6297733

一、反馈问题

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物料、废渣堆存和转运扬尘管控不到位。潜江市万盛源新材料公司、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公司砂石科堆场未覆盖、无围挡。潜江市方圆钛白公司自2010年起一直将钛石膏堆存于临时贮存场,目前存量达到20万吨,场内钛石膏大面积裸露,卸运作业无任何抑尘措施。潜江市正豪华盛电厂煤渣灰堆场未落实“三防”措施,现场晴天见灰,雨天见泥,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

固体废物贮存场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整改措施

督促潜江市万盛源新材料公司、潜江交投联丰新材料公司砂石科堆场、方圆钛白落实围挡、裸露物料覆盖,安装喷淋降尘设施;督促正豪华盛电厂开展煤渣灰堆场整治,落实相关防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按照GB 18599要求规范全市所有固体废物贮存场,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全市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明确固体废物去向,确保其安全处置利用。

四、效果

已督促交投联丰新材料公司、方圆钛白公司和正豪华盛电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规范固体废物贮存场环境管理。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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