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11号整改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于2023年9月7日至26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涉及我市整改任务32项,我市对照任务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1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刘杰 电话:0728-6297733

一、反馈问题

2023年以来通顺河郑场游潭村国考断面水质因超标被省生态环境厅预警21次。

二、整改目标

通顺河郑场游潭村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整改措施

1.加强与泽口闸、深江闸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保障通顺河生态流量。

2.完善巡查、监测、分析水质管控机制,加强通顺河郑场游潭村水环境质量管控;加强通顺河潜江段沿线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等日常监管,督促加强沿线涵闸泵站运行管控。

3.加强通顺河沿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四、效果

与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联合建立了泽口闸启闭运用协调管理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保障汉南河泽口闸生态流量。

结合水质自动站数据,及时开展水质监测并通报监测结果,分析研判水质变化原因,提醒沿线区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落实闸站精细化管控和水质管控措施。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大汛期通顺河沿线企业夜查力度,依法查处借雨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国家采测分离数据,2024年1-10月通顺河郑场游潭村国考断面水质为Ⅲ类。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2024年完成化肥减量增效各类试验6个。在通顺河沿线竹根滩镇建立小麦病害综合防控示范区。举办培训班15场次,培训人数412人,累计发放农药化肥减量技术指导资料2.8万余份。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