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0)验收的公示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和《潜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涉及我市的省序号40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实现,已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荆州市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土地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

二、整改目标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违规建设等行为。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监测能力提档升级。对返湾湖自然保护地实施“智慧保护区”建设,新建监控主塔、全景球机和集成处理中心,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科技化监测水平。

(二)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行动,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动。

(三)纳入考核问责事项。按照省林业局林长制考核要求,将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林长制推进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事项。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完成了监测能力提档升级项目。对返湾湖自然保护地实施“智慧保护区”建设,新建监控主塔、全景球机和集成处理中心,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科技化监测水平。

(二)完成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联合巡查行动,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动。

(三)纳入考核问责事项。按照省林业局林长制考核要求,将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林长制推进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事项。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6日至7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汪长安;联系方式:13997966565)

                              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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