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5)验收公示工作的函》和《中共潜江市委 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和要求,涉及我市的省序号45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实现,已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还有52宗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未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荆州松滋市原金松化工公司污染地块土壤苯含量超过二类用地限值,但未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就已建成工业厂房并投用。
二、整改目标
确保全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全部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实施监管,按程序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
三、整改措施
2025年9月底前,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按期完成关闭搬迁腾退工作。按照省工作要求,组织对潜江海为化学和潜江正和化学两个企业腾退的租赁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按要求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对初步调查超标的地块开展详查和风险评估,确定存在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的地块,按要求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名录,并督促企业开展修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了《潜江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2.2024年9月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腾退地块完成现场踏勘。11月企业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启动2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2月完成现场采样。2024年12月25日,完成2家企业租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3.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通过评审,两个地块未超标不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
4.2024年12月底将两个地块调查评估等相关信息已按程序录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问题整改。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方式:0728-6297733
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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