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9)验收的公示

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涉及我市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9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实现,已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指导不够,相关工作推进滞后。“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规划的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增污水管网项目和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分别仅完成规划能力目标的61%、74%和63%。《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在2020年建成37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督察时,仅建成13个,6个尚未动工建设。2019年4月,国家有关部委明确要求各省应在同年5月制定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省级实施方案,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不力,至2020年4月才印发实施方案,滞后近一年时间。

二、整改目标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常稳定运行。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将“十三五”规划未完成项目调整优化后纳入“十四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库,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到2025年,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

三、整改措施

1.积极推进生态循环产业园的项目建设。完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监管和考核制度。加强监管巡查,定期通报巡查焚烧发电厂生产运营以及产业园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定期检测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渗滤液处理、地下水质排放情况,推动垃圾末端处置重点项目高效运行。

2.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有关要求,通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排查整治污水管网功能性与结构性缺陷。在基本完成管网排查工作的基础上,2022年底前,组织系统分析评估我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十四五”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编制“十四五”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库,将“十三五”规划未完成项目调整优化后纳入“十四五”项目库统筹推进。

3.2022年12月前完成《潜江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规划》、《潜江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23年前实施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袁桥、大桥段面、月波段面、青龙沟段面、白窑段面);2024年前实施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杨市、南荷及泰丰段面);2025年前完成实施方案其它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一是潜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于2019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占地 90 亩,厂区分为生活区、主厂房、渗滤液处理站等区域。项目总设计规模处理为每天900吨,分为两期建设,目前一期处理能力为600吨/天。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稳定运行1760天,近五年处置生活垃圾近百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共发电3.01亿kWh。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烟气、渗滤液处理等通过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全年排放在线监测数据、指标抽检结果均达标,实现生活垃圾从“填埋”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历史性转变。二是切实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监管纳入重点日常工作范畴,成立以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并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专职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日常运营监管,形成上下齐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项目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运营工作稳定、高效、安全、环保达标,制定了《潜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监管考核办法》、《湖北省潜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按照“日巡检”、“周排查”、“月督办”的要求,对厂区运行的各项设备设施及存在安全隐患地点进行系统检查,每月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事项。

2.一是推进管网排查检测行动,以污水直排、雨污管网混接错接、地下水渗入为重点,实施城区雨污排水管网普查工作,目前累计完成探测市政排水管网619.63km,其中雨水管道360.12km,污水管道210.97km,合流管道48.54km。根据排查检测结果,建立了我市城区管网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管网错混接总数为541个,结构性、功能性缺陷总数为1686个。二是2022年7月委托湖北省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出台了《潜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划(2021-2035年)》,通过深入剖析我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十四五”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为50%,并针对问题和目标形成了“十四五”污水治理项目库,逐年实施推进。

3.一是2024年4月由市政府印发《潜江市主城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聚焦项目,分级实施,扎实推进治理任务落地。二是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工程5个段面(袁桥、大桥段面、月波段面、青龙沟段面、白窑段面)均已于2023年竣工验收;2024年启动实施的10个段面中,杨市、南荷及泰丰垸段面于2024年完工,截至2025年10月,10个段面已全面完成竣工验收,分别为杨市、马家台、园艺、梅咀、徐角、南荷及泰丰垸、辉煌、光明、蔡湖、紫月段面。三是根据《潜江市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划(2021-2035年)》、《潜江市主城区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方案》,逐步推进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10月,我市已基本完成实施方案中的任务目标,我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已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6.66%,已超过50%的规划目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方式:卢政德,13040900133

潜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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