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潜江市财政局潜财预[2024]1号文件2024年度部门预算于2024年1月3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4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2024年度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目录
第一部分 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二、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路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水运行业转型升级、港口一体化和多式联运推进工作。
3、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行业、渔船检验等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的事务性、辅助性和技术性工作。
4、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相关资金的申报、发放、使用、管理和审核等工作。
5、负责港口、航道等水路交通行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行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等工作。
7、负责水路交通行业的运行监测、统计分析、信息发布、教育培训、诚信考核、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8、负责水路交通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防汛、抢险、救灾的指令,负责船舶调度、港口使用,运输组织等工作。
9、负责水路交通行业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水路交通溢油设施设备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溢油事故的救援及处置工作。
10、负责水路交通行业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协助处理行业信访维稳工作。
11、参与并协助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反恐防暴、生态环保、卫生防疫、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潜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潜机编[2021]3号)文件,我单位由湖北省潜江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船舶检验局)更名为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26人,退休干部职工27人。内设七科一室,办公室、财务科、船舶船员科、船检科、运输港务科、工程科、人事科、信息科,下设兴隆处。兴隆处是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的派出机构,依法代表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在当地履行港航管理的综合职能,行政和业务均受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的统一领导。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是交通运输局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总收入1903.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3.64万元(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795.1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8.5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8.99万元,减少7.26%。上年结转结余12.23万元。总支出1915.87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915.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6.58万元,减少8.44%。
二、 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191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3.64万元,占总收入的94.14%;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5.22%;上年结余结转12.23万元,占总收入的0.64%。
三、 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19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83万元,占总支出的14.4%;项目支出1640.04万元,占总支出的85.6%。
四、 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803.6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795.1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8.5万元。支出预算为1803.64万元,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803.64万元。。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3.64万元,其中:人员类基本支出275.83万元,占总支出的15.29%。项目支出1527.81万元,占总支出的84.71%。
六、 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275.8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在其他运转项目内列支)。
七、 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为空表,“三公”经费在项目中列支(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车辆一台,车辆老化,车辆大修费用相对增加)。
八、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表元。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365.04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141.73万元,包括海事事务综合管理经费2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拨款8.5万元,非财政资金项目112.2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23.31万元,包括水上安全监管经费15.3万元,50吨级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营经费168万元,汉江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置转运费4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负责审核、发放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及退坡资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1.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资产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
4、预算绩效情况
市财政局已聘请三方机构对我单位2024年度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进行了审核。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潜江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 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 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3)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8)
九、项目支出表(部门公开表9)
附件: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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