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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48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00:00:0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4日 00:00:00 名  称: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于20181010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建设工程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全市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审查与报批,并监督实施;参与国土规划、市域规划的修编;

3、组织、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4、主管全市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

5、负责和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

6、制定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7、综合管理全市城镇建设及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

8、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住建部门包括9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财政拨款

湖北省建设厅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十五鉴定站

自收自支

潜江市园林局

自收自支

潜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自收自支

潜江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自收自支

潜江市建设安全生产监察管理站

自收自支

潜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自收自支

潜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自收自支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完成了紫月路东改扩建、南浦路南延(育才路至一支渠)、兴盛路东延一期、章华南路(汉宜高速至刘杨路)综合整治、保驾路等道路建设,完成了紫月路西延、育才路、园林北路改造、南浦路等道路黑化提档升级、正在抓紧实施泰丰路南延、兴盛路东、西延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建设、红梅路东、西延伸工程,东荆新区十九条道路PPP项目稳步推进。

二是大力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已完成一支渠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砼路面恢复、人行道铺设和绿化施工;三支渠污水管网建设正在进行制定雨污分流改造方案;黄滩泵站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招标工作,马昌垸汇水池改造可研报告已完成评审,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城南河清淤项目已完成;城南河东侧污水主干网建设正在进行项目招标;南门河123号湖及城区箱涵清淤工程已进场施工,驳岸加高已完工。同时,紫月湖中央公园已进场施工,汉江水源地整治工作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已基本完工。

三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我市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我们倒排工作时间,实行每日一督办,每日一通报。目前6个乡镇的集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累计完成污水主管网180km。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土建部分已完成,1.5万吨设备已安装到位;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土建部分已完成桩基础施工工作。

(二)建筑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们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标牌、信息档案制度。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全市新开工程35个,建设规模82.78万平方米,建筑业总产值约110亿元,总产值同比去年有大幅提高。新建工程全部实现授权书承诺书签署率100%,竣工工程标牌设署率100%,监督覆盖率100%;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落实率100%;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良率70% 以上,全年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26处。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4家、增项11家,新办资质10家,办理企业资质变更40家。

(三)绿色节能建筑普及卓有成效。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监督、专项验收闭合式管理规定,建立单位联动共管机制,强化节能备案审查,加强施工过程监管,严格节能验收备案。今年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整改问题3个,关停粘土砖生产企业27家。城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100%,施工阶段达到99%,城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年发展绿色建筑53.95万平方米,目标任务完成率372.06%。新增节能建筑56.56万平方米。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被确定为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四)公用事业发展步伐加快。

1、供水基础进一步夯实。我市今年水费回收率为98%以上,产销差控制在25%以内,收支总体平衡。城市供水实现了安全、正常、优质目标。今年投资50余万元,对一二水厂滤池进行格栅、天然海砂滤头升级改造,目前出厂水浊度控制在0.5以下,远高于国家标准;投入12万余元,完成对汉江取水185KW机组进行改造工作;投资124.8万元,对新建一水厂杨市加压站进行了设备安装调试。同时,完成了2017年城区市政道路、背街小巷8788米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完成了汉江应急取水点工程、南片区供水管网配套工程、城东河路供水管网工程、兴盛路东延供水管网配套工程、湖滨路供水管网配套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泽口水厂5万吨/日扩建、杨市紫光路南延、东荆大道供水管网新装、南浦路供水管网配套、火车站区域供水配套等工程已动工建设。

2、供气能力进一步增强。今年我市天然气使用新增居民用户8000户,开发工商业950户,累计开发居民用户12.1万户,用气结构比为居民32.02%,工商业45.25%CNG 21.12%,日可供气能力22万方,全年供气量达到6100万方。配套建设市政中压管网20.67公里,低压管网59.81公里,供气管线辐射至潜江经济开发区、华中家具产业园、食品工业园、新城区、周矶、熊口、老新、广华、高石碑等乡镇。建设东、西城区加气站各一座,批准中石油城北加气站建设并投入运行,满足了的士和公交车用气需求,城区天然气管线703.3千米,燃气普及率为90%。新建熊口镇熊北液化气气站1座,我市液化气站已达31座。目前全市燃气监管中心平台和场站监控已投入运行,监控范围覆盖全市区镇处33家燃气企业,实现了全市液化气安全电子监控全覆盖。

(五)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一是建设特色小镇。熊口镇依托虾稻生态产业被评为全国小龙虾特色小镇,高石碑依托沿兴隆河建设国际自行车赛道打造骑客体育小镇,王场依托长飞集团光纤产业打造光纤小镇。二是创建人居环境示范乡村。全市19个村通过改善村落环境,打造生态农业、休闲观光、生态美食、旅游住宿等不同产业特色的人居环境示范乡村。渔洋镇跃进村以生态宜居、水乡园林为规划目标,高标准规划了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湾镇郑家湖村以章华台遗址保护开发为契机,对周边的农户按荆楚风格统一进行复古设计、施工,现已形成一条独特的旅游风景线。三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开展签订责任书、每月督办通报、开通危改短信平台等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在已脱贫村消灭农村危房。2016年以来,省住建厅共下达我市中央及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47万元,改造任务1212户(其中20161092户,2017120户)。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的有1252户,中央及省补助资金已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补助对象,超额完成改造任务40户。

(六)从严治党全面深入推进。

今年以来,我委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和两重一做活动,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年共处分处理26人,其中批评教育4人、约谈7人、诫勉谈话4人、行政处分5人、党纪处分6人,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一是我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二是住建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一把手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党组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分管单位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坚持到分管单位上廉政党课,与分管单位领导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四是利用市委巡察组进驻我委的良好契机,对全委的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巡察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追责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 “城市双修初见成效。

20177月份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三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以来,我们积极谋划城市双修项目,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把治理城市病向精细拓展。围绕城市双修,做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投资十亿元,完成了三馆一中心、潜阳路升级改造、紫月路改扩建、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立面改造等项目建设,章华南路立面改造已开始施工,各老旧背街小巷规划建设不断优化,黑臭水体得到充分整治,我市历史遗留的城市病逐步得到治理。同时储备了100亿元的三年城市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库,全省城市双修现场会潜江参观点相关筹备工作已经准备完毕。

(八)强力推进基础党组织建设。

一是狠抓党建责任落实。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手抓职能工作、一手抓党建,着重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做到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二是抓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一岗双责等制度。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采用多种学习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了机关党组织学习制度,实施集中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督促开展了支部主题党日和机关科长论坛等学习活动,聘请专家专题讲座5次,接受革命红色教育十余场。三是激发党建活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生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支部、档案馆支部等示范点的引领示范和带头作用,通过创建红旗党支部、树立党员先锋岗等载体活动推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和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九)全面推进各项改革。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精简办理施工许可资料要件,由原来的8个条件精减到5个,办事时限由原来的15 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5个工作日,对于即办件,只要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均可办理,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为提高工作效率,精简机构,整合资源,将原质监站和安全站两个单位合并为质安局一个单位。三是为贯彻落实好全省住建系统机构改革工作,我委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平稳顺利的将市政处和园林局两个单位移交到市城管局。

(十)中心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我委10个驻村工作队开展了全方位宣传扶贫政策,组织干部职工多次走访贫困户、结对子帮扶、建档立卡,制定扶贫计划、谋划产业项目帮扶等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了市扶贫办部署安排的规定工作任务,同时,结合各驻村实际情况,实施了清洁家园、义务植树、扶贫日送温暖、争取项目资金等许多卓有成效的精准扶贫措施。所驻各村脱贫致富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很高。

二是学习十九大精神、提高工作标准、提高担当勇气、提高落实速度美家风、淳民风、正社风两学一做等一系列活动实行了常态化制度化,使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030.66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3030.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66.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204.0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2562.5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6.84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2127.28万元。

(二)支出总计13030.66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3030.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97.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55.34万元。

2.项目支出7041.8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6.结余分配201.75万元。

7.年末结转结余2431.7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含非税收入拨款)支出19.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检查、考察、工作经验交流、上级部门业务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14批次、接待总人数905人。我委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事前请示事后审批制度,不断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支出1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7年我委在公务用车管理上严格实行派车制,休息时间小车一律入库;在公车维修方面,先申报、定损,然后在政府采购办确定的地点维修保养。

七、名词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包括委机关及所属8个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基本经费支出3355.34万元,比2016年基本经费支出2577.46万元,增长30.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补发了201410月以来的工资,同时增加了3个决算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委系统各决算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7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5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1902.27、政府采购服务15.6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末,我委全系统参加部门决算的单位8个,共有国有固定资产总额3799.40万元 ,其中:房屋面积35435.71平方米,资产价值1945.20万元;车辆21辆,资产价值254.34万元;其他资产1599.86万元。

(四)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单位下拨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杂项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和结余: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

(二)收入决算总表(公开02)

(三)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



2017年住建委决算数据(汇总).XLS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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