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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0861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15:16:37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15:16:37 名  称: 2024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


2024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部门预算

2024年度部门预算于20241月3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现将2024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主要职责

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湖北省小龙虾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已于2021年12月批复正式设立。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统筹全市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组织开展有关政府公开事务领域的检测技术研究和公共检测服务,为政府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负责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粮食产品、工业产品及其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全面的分析、调查和咨询服务。

3.负责为检验检测认证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4.承担政府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粮食产品、工业产品及其他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任务。

5.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农产品、粮食产品、工业产品及其他产(商)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为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服务。

6.受理客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粮食产品、工业产品及其他产(商)品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

7.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粮食产品、工业产品及其他产(商)品检验检测方法、质量和技术标准等科研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是指机关本级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本次公开内容为2024年度部门本级预算。

中心机关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业务技术科、质量管理科。

公益一类直属机构4个,分别为市小龙虾检验所、市食品检验所、市药品检验所、市工业产品检验所

部分2024年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关于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均为927.62万元。与2023年相比,各减少79.37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项目经费减少。

、关于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927.62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79.37万元,下降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13万元,占9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21万元,占2.3%;上年结余结转8.49万元,占0.9%

、关于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927.62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79.37万元,下降7.9%。其中:基本支出824.65万元,占本年支出88.9%;项目支出102.98万元,占本年支出1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8.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8.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13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13万元,比2023年度预算数减少减少79.3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项目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预算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3年度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预算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8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预算编制原则发生变化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支出类别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8.13万元,人员类项目支出756.96万元,占84.3%;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8.20万元,占4.3%;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52.42万元,占5.8%;特定目标类运转支出50.56万元,占5.6%。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2.08万元,占82.6%;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8万元,占1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8万元,占1.7%;资本性支出26.69万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8.1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为79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96万元;公用经费38.2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预算为102.9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02.98万元。

、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5.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8.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上年预算数保持不变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3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57.3万100%。主要用于采购实验用品及小型检验仪器、办公设备;车辆的加油、维修等其他服务采购。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非流动资产约63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约6289万元,无形资产约38万元。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5台(套)。

第八部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我单位对2个预算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共涉及资金102.98万元其中,综合管理经费52.42万元,包含基本药物抽验经费、药品抽验经费、小龙虾抽验经费、小龙虾交易中心专项抽验工作经费4个项目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经费50.56万元,包含中心城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经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委托检验经费2个项目。

第九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第十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本部门用于完成检验检测业务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部分2024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相关链接:

附件:2024年度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