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2024年度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二、市纪委监委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市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度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于2024年1月30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24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市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及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区镇处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潜的中央、省等有关单位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等。
(七)负责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负责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和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是指机关本级预算,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本次公开内容为2024年度部门本级预算。
潜江市纪委监委包括19个机关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市委巡察办、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以及8个派驻纪检组,分别为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纪委监委共有编制139个,其中机关及派驻组行政编制115名、事业编制15个,巡察办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4个。目前实有在岗人员134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医疗卫生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4277.78万元,较上年减少248.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进一步核减项目资金预算,同时我单位罚没资金预算减少。“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预算中计划更换2辆公务用车、而2024年部门预算只计划更换1辆公务用车,树立了牢固过紧日子思想。
(二)预算收入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427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9.23万元,占85.77%;上年结转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08.55元,占14.23%。
(三)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427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3078.48万元,占71.96%,主要是人员和日常公用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项目支出1199.3万元,占28.04%,主要是服务保障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基地一期建设尾款方面的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费仅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7.8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3.22万元,增长20.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的项目资金在2024年度变为基本支出,具体体现在物业服务费、新基地电费、差旅费三块。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物业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2.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增加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88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没更新公务用车,而2024年计划更换1辆公务用车;二是因疫情放开,我单位对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做了充足的预算;三是随着办案力度持续增大、外调取证频繁,也一定程度上会增大燃油、接待等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意向公开时间均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2024年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预计16项,金额90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1项、5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项、金额76.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5项、金额31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市纪委监委非流动资产总计9138.63万元。其中:市纪委监委共有车辆12辆,价值253.16万元,占比2.77%;房屋5518.93万元,占比60.39%;设备1373.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消防装置2台、金额73万元),占比15.03%;家具用具装具82.91万元,占比0.91%;构筑物642.25万元,占比7.03%;动植物49.86万元,占比0.55%;图书11.68万元,占比0.13%;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206.03万元,占比13.19%。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总体情况:2024年市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收入4277.78万元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分别申报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重点项目绩效说明--看护人员绩效
(1)项目基本情况:2024年初预算数23.4万元,项目资金为非常规性项目。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对看护队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年底通过与年初绩效目标对比,依据看护出勤记录进行考评打分,结合资金拨付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作为下年度设置绩效目标的参考依据。
(3)绩效评价分析:充分保障看护队员权利的同时,关心关爱看护队员生活、工作情况,为看护队员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丰富业余生活,调动积极性。2024年度招聘辅警90人用于留置对象看护,看护人员绩效资金使用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及时率100%。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市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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