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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做好车文章,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2186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09:53:12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09:53:12 名  称: 潜江市做好车文章,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柴油货车污染是潜江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也是环境治理的一大难点。近年来,潜江市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针对柴油货车运输开展全链条治理并取得成效。

一、严把机动车源头监管关。一是严格车辆准入管理。现登记重型货车3028台、中型货车535台、轻型货车11333台。严格执行《关于湖北省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对未列入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信息公开目录的重型柴油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二是定期督促整改重点车辆隐患。全市现有客运企业16家(公路客运6家、公交客运5家、旅游客运5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23家、校车公司16家,有客运车辆938辆(公路客运325辆、公交客运586辆、旅游客运27辆)、危化品运输车1493辆、校车358辆。公安交警每月清理通报重点车辆检验、报废情况,督促企业或业主办理相关手续,严防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三是严把机动车登记检验关。严格按机动车登记规定,严格执行车辆检验标准,未经环保检测或环保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四是加强车辆报废管理。对已达报废年限和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报废车辆,通过报纸、网络、微信等公示或寄送告知书的方式,督促车主依法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二、有效管控高排放车辆。一是出台限行禁行措施。为降低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和排放污染,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调整潜江园林城区货车禁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对重中型货车及轻型工程运输车、轻型货车分别划定了禁行区域,增设了标志标牌和电子监控设施,严控高排放、高噪声车辆进入园林中心城区。二是加强路面控管。通过现场执法和依托电子监控设施,对违反禁限行管理规定的货车严格依法处罚。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线上线下联动,提升精确打击力度,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三是严查排放不合格货车。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每月联合开展不少于一周的柴油货车尾气路检路查、移动源检查,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报告,共查处驾驶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24起。

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严格新增营运车辆准入管控。新增营运车辆在办理《道路运输证》时,必须提交《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及检测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属于达标车型的方可办理《道路运输证》。二是严格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全面推行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三检合一”制度,车辆年审时必须提供机动车安全性能、综合性能、尾气排放等检测合格报告,对不达标车辆不予以审验。三是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引导运输企业及时更新排放不达标、性能差的运输工具,进一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降低运输成本。今年,全市运输企业共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26辆(其中普货车辆90辆、危货车辆136辆),客运车辆22辆。四是严格落实I/M制度加强移动源尾气治理管控。定期将监测信息,通过微信、融合云信等方式向营运车主下发尾气达标维修治理检测通知,督促运营车辆进行尾气达标检测。全年共发送维修治理通知64份,完成531辆“超标”车辆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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