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1086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10:39:02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10:39:02
名 称:
对工伤认定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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