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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安办部署小龙虾食品安全第二阶段专项整治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957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18日 17:37:25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8日 17:37:25 名  称: 市食药安办部署小龙虾食品安全第二阶段专项整治

 

 为切实加强我市小龙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潜江龙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潜江市食药安办部署开展小龙虾食品安全第二阶段专项整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

二、部门联动,强化督办。成立五个联合督查组,分别由工商、食药监、商务、水产等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和督办,对养殖、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按相关标准严格检查,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技术支撑,加强保障。要求对小龙虾全年快检不少于300批次,抽检不少于50批次。对快检、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市交易,追根溯源,彻底查清不合格原因。严格要求各集贸市场、小龙虾交易市场、鲜活小龙虾个体经营户使用和保存“一票通”票据,确保小龙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强化宣传,提高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及时报道小龙虾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信息和动态。要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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