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24期)
为保障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和《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安排。2017年3月,市局委托潜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浩口、运粮湖、后湖、周矶辖区内开展了2017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部分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食用油、饼干、调味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罐头共7大类合计14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豆制品2批次,罐头1批次,饼干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运粮湖管理区薛全力食杂店销售的豆棒,苯甲酸检出值0.018 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潜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运粮湖管理区曹翠兰食杂店销售的豆棒,苯甲酸检出值0.011 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潜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运粮湖管理区孙元璋个体超市销售的湖北振鹏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振鹏达”糖水黄桃罐头,糖精钠检出值0.012 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潜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运粮湖管理区时西岭国营批发超市销售的新乐福(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乐福”奶盐梳打饼,糖精钠检出值0.012 g/ 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潜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运粮湖监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7年06月23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623
2.食品抽检合格-20170623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检验项目包括酸值、过氧化值、铅、总砷。
二、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7099-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产品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铝的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醋卫生标准》(GB2719-2003)、《酿造食醋》(GB18187-2000)、《配制食醋》(SB/T10337-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酱类检验项目包括铅、安赛蜜、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
2.油焖大虾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铅、甜蜜素。
3.食醋检验项目包括总酸、游离矿酸、铅、安赛蜜、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
四、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果干制品(干桂圆、葡萄干、红枣)检验项目包括铅、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
2.蜜饯类(山楂羹、新疆李子梅)检验项目包括铅、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苯甲酸、山梨酸。
五、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17400-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方便面检验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其它方便食品(洪湖藕粉、维他型豆奶粉)检验项目包括铅、安赛蜜、糖精钠、山梨酸、苯甲酸、甜蜜素。
六、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豆腐、豆干、豆皮、素鸡等检验项目包括铅、铝的残留量。
2.豆棒检验项目包括铅、安赛蜜、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
3.豆豉类检验项目包括铅、安赛蜜、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
七、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果蔬罐头卫生标准》(GB11671-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7098-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罐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铅、安赛蜜、甜蜜素、糖精钠、商业无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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