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管局查获一起违法保健食品销售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96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14:36:43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14:36:43
名 称:
市食药监管局查获一起违法保健食品销售案
近日,市食药局园林监管所查处了一起未在许可指定的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案件,并对当事人刘某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12日,市食药局园林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突击检查当事人刘某租用的某酒店会议室,发现自称为李博士的某公司总裁正在以讲座的形式宣传推介保健食品,当事人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并非为某酒店会议室。执法人员对会议现场的灵葛胶囊、叶黄素酯、全龙苗藏养生、娃娃鱼活性多肽燕窝等保健食品以涉嫌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的场所现场销售保健食品实施查封扣押。
经向消费者了解,得知消费者均是接到“第一读者”潜江工作站电话通知,称参加讲座可以免费领取礼品,当事人在活动现场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和治疗功效,向老年消费者宣称其所销售的灵葛胶囊,具有防癌抗癌、治疗糖尿病、冠心病等疗效,并声称“只要你们吃我的灵葛粉,就可以多活20年”。经执法人员深入调查核实,该产品包装盒上标注该产品为保健食品,保健品标识的保健功能仅为“增强免疫力”。李某讲课内容实属夸大功效的宣传,对保健食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园林所依法责令刘某立即停止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的场所现场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0元罚款。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不法商家以免费服务为幌子,通过开办免费讲座、免费体检、免费义诊等形式,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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