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潜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食品目录(第一期)》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根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制定了《潜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食品目录(第一期)》,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潜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第一期)
本《禁止目录》是除《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禁止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类 | 品种明细 |
粮食加工品 | 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植物油(不含物理压榨法生产加工的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 |
调味品 | 酱油、食醋、味精、酱类、调味料 |
肉制品 | 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 |
饮料 | 瓶(桶)装饮用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 |
方便食品 | 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不含焌米茶)、调味面制品 |
饼干 | 饼干 |
冷冻饮品 | 冷冻饮品 |
速冻食品 | 速冻面米熟制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其他食品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膨化食品、薯类食品 |
糖果制品 | 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冻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茶叶、边销茶、茶制品、调味茶、代用茶(袋泡代用茶、紧压代用茶) |
酒类 | 白酒(不含固态发酵法工艺生产的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食用酒精 |
蔬菜制品 | 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 |
水果制品 | 蜜饯、水果制品(果酱) |
蛋制品 | 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 |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 可可制品、焙炒制品 |
食糖 | 糖 |
水产制品 | 非即食水产品(不含鱼糜制品)、即食水产品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淀粉、淀粉制品、淀粉糖 |
糕点 | 冷加工糕点、食品馅料 |
豆制品 | 发酵性豆制品、其他豆制品 |
蜂产品 | 蜂产品 |
其他食品 | 其他食品 |
潜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
(第一期)
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种类 | 品种明细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采用物理压榨方法生产加工的食用植物油 |
肉制品 | 腌腊肉制品 |
方便食品 | 焌米茶 |
速冻食品 | 速冻面米生制品 |
茶叶及相关制品 | 代用茶(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带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
酒类 | 固态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 |
蔬菜制品 | 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 |
水果制品 | 水果干制品 |
蛋制品 | 再制蛋类 |
水产制品 | 非即食水产品(鱼糜制品) |
糕点 | 热加工糕点 |
豆制品 | 非发酵性豆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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