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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2期)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7998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11日 16:42:56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1日 16:42:56 名  称: 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2期)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文件安排,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市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在潜江市域区内开展了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部分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公布包括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合计28批次。其中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2019年01月11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19011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食品整治办[2008]3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 年第 10 号公告,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餐具抽检项目包括 大肠菌群,沙门氏菌,游离性余氯等 4 项。

2.半固态调味料(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等 5 项。

3.熟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铬(以 Cr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 4 项。

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 大米抽检项目包括总汞(以 Hg 计),无机砷(以 As 计),铅(以 Pb 计)等 8 项。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第2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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