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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夏季高温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096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潜江市厨师协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11:19:33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11:19:33 名  称: 潜江市夏季高温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潜江市夏季高温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当前气温高,湿度大,细菌滋生繁殖速度加快,食物易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易发、高发。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潜江市厨师专业协会联合发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报备申请要及时

凡在非餐饮服务场所举办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前,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乡厨”团队)应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备申请,并将聚餐时间、餐次、地址、参加人数、菜单、食品加工制作场所、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乡厨”团队)等内容登记备案,签订承诺书。

二、食品操作场所环境要卫生

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和病媒生物防制、防尘、排污、存放废弃物、清洗用水设施和冷冻、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设备等。活动前应对举办场所进行环境清扫,消除老鼠、蟑螂、蚊蝇等病媒生物,保持环境清洁,并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临时食品操作场所应选择在场地平整、环境整洁,远离禽畜圈舍、开放式厕所、暴露性垃圾堆、沼气池以及其他污染源。有防家畜、禽和野生动物进入的设施。

三、“乡厨”队伍健康要检查

“乡厨”团队厨师应取得健康证,举办者或承办者要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询问,确保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穿戴干净衣服和工作帽,随时保持手部清洁。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与食品加工制作。

四、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要严格

禁止采购变质腐败、过保质期、“三无”食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来源不明,不能索证索票追溯和含非法添加剂的食品;禁止采购野生蘑菇、非法捕捞渔获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采购的蔬菜应当天食用,不采购不新鲜的蔬菜,不加工四季豆、黄花菜、发芽土豆、野生菌,生食海产品等容易引发中毒的食物。不建议食用凉菜、卤水拼盘。食品贮存时要注意温湿度、容器,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避免食品变质和交叉感染,对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及时清除。

五、食品制作过程要规范

动物性、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必须分池(盆)清洗、分刀、分台切配,严格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防交叉污染;餐用具容器应洗净消毒,保持清洁。食品要烧熟煮透,确保食物中心温度能杀灭有害微生物和致病菌;要控制好成品食用时间、温度,饭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水果、榨汁饮料现吃现做,隔夜或隔餐的熟食制品需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成品和半成品食品要及时加盖、薄膜或密闭容器妥善保存好预防有害生物污染;及时处理好餐厨垃圾,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受外界污染。使用醇基燃料(甲醇、乙醇、丁醇等)的,应当规范使用、保存,杜绝出现误饮情况发生。

六、餐用具清洗消毒要到位

餐用具在使用前一定保持清洁。餐用具洗净后、进行煮沸、蒸汽消毒时应保持水温在100℃、时间在10分钟以上,保证能杀灭有害微生物和致病菌消毒效果。洗净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于洁净容器和区域,做好防尘、防有害生物等措施,防止再污染。

七、食品留样要坚持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5g/份,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八、餐饮浪费要制止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乡厨”团队)应提倡文明餐桌礼仪、倡导健康消费理念,合理配置菜品,引导宾客讲究科学饮食、珍惜粮食、剩菜打包、不求奢华、不讲排场,摒弃不良饮食陋习、坚决反对食品浪费。

九、“乡厨”队伍自身安全要注意

炎炎夏日,在确保宴席食品安全、高效完成农村宴席保障任务的同时,务必加强自身和服务保障团队人员安全意识,防范中暑、防范烹饪灼伤烫伤、防范用电安全、防范行车安全等隐患。

十、突发事件措施要准备

聚餐人员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举办者、承办者(“乡厨”团队)应及时将病人送当地医疗机构就诊,停止用餐,并立即报告所在镇、街道办,同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潜江市厨师协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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