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清明节将至,祭祀扫墓、春游踏青活动频繁,聚餐增多,食品安全风险上升。为保障市民饮食安全,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外出就餐
选正规餐馆:外出用餐,留意餐饮经营者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优先选择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等级高、环境整洁、口碑佳的店铺。建议观察后厨,看食材摆放、加工区域是否整洁,以此判断食品安全水平。
关注食品外观:餐食上桌时,仔细观察外观。食品若有异味、色泽异常、沉淀浑浊、有大量杂质、发霉等,可能变质或存在安全问题,应及时联系餐饮经营者处理。
践行文明饮食:餐饮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在醒目处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菜单标明菜品份数或数量,推出“小份菜”“半份菜”,餐前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餐后主动提供打包服务。消费者要树立绿色健康、文明理性消费理念,不食用野生动物,合理点餐、按需取餐、文明用餐,践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打包剩余饭菜,杜绝浪费。
安全使用燃料:使用火锅、干锅等加热菜品的餐馆,餐饮经营者若使用醇基燃料,应在燃料中添加特殊颜色进行警示。餐饮经营者要严格管理醇基燃料采购、存储、使用,存放在消费者不易到达处,严禁与白酒混放,用前用后及时收存,不放在餐桌或食物旁。同时要在存放处张贴醒目警示标语,防消费者误食。
谨慎选购凉菜:清明气温不稳定,凉菜易受细菌污染。消费者选凉菜,要选正规制作、储存条件好的商家,食用前查看色泽、气味,有异样勿食。
二、集体聚餐
选优质承办方:组织或参加集体聚餐,优先选接待能力强、食品卫生条件好、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户外野炊要保证水源清洁、周边无污染源,注意用火安全。农村自办宴席,举办者需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提交宴席时间、地点、预计就餐人数、菜品安排等资料,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按规定现场指导。
合理安排菜品:规划聚餐菜品,不选野生菌、发芽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以防加工不当引发食物中毒。多选用新鲜时令蔬菜、正规检验检疫的肉类等食材。考虑聚餐人群年龄、健康状况,为老人、小孩准备易消化食物,为特殊疾病人群准备适宜菜品。
规范食材管理:食材从正规渠道采购,采购肉类、禽类、蛋类要查看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易变质食材尽快加工,需储存的按食品包装标识冷藏或冷冻,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严格食品加工:加工时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避免生食品污染熟食品。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尤其肉类、海鲜,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标。保持厨房清洁,定期清洗消毒加工用具、容器。
做好食品留样:大型集体聚餐或宴席承办者应按规定留样。留样食品放专用容器,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做好留样记录,包括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以便追溯食品安全问题原因。
三、家庭烹饪
严格食材采购:采购食材选新鲜、无变质的,尤其肉类、蛋类、海鲜,仔细查看外观、气味。家庭制作食品,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科学食品储存:热食品冷却后储存,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吃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确认未变质,彻底加热,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热透热匀,避免外热内冷。
注重饮食均衡:注意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食物,保持饮食清淡,选择低脂肪、低能量食物,避免暴饮暴食、过量饮酒,防止胃肠功能失调或引发其他疾病。
勿食不明野植:切勿采摘、加工、食用来源不明或不认识的野菜、野果、野生蘑菇,野生植物种类繁多,有毒与可食用的外观相似,易误采误食中毒。
四、选购食品
选择正规场所:到正规超市、农贸市场选购食品,这些场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较完善,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查看包装信息:采购预包装食品,查看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贮存条件,不选感官异常、包装破损、过期、未按贮存条件存放的食品。
关注散装食品:选购散装食品,留意盛放容器有无防尘设施,有无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查看感官性状、贮存条件和保质期限,有异味、异物、霉变等情况不宜购买。
谨购促销食品:对于绑赠、促销食品,仔细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避免买到临近过期或过期食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有无二次封装痕迹。
五、依法维权
保留消费凭证:外出购物、就餐要索取并保留购物小票、餐饮发票等票据,票据清晰显示消费时间、地点、商品或服务内容及价格,便于追溯。
及时投诉举报:遇到食品质量问题或消费纠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提供详细消费信息及问题食品情况,以便监管部门快速处理。
若食用食品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适,立即停食可疑食物,尽快就医,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消费票据和就诊记录等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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