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十三期)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4年第十三期)
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潜江市龙湾镇中心幼儿园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9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受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 (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9005492832498ZX)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9月26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 24SCJ04166),判定当事人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 24SCJ04166)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没有严格落实消毒管理制度,10月14日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更换了洗涤用品,进行了强化员工培训等一系列整改措施。2024年10月16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1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4年11月19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4〕579号),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二、潜江市周矶汇康幼儿园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4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受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9005492832405ZX);杯子(复消餐具)(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9005492832406ZX)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9月27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24SCJ04121、№:24SCJ04122),判定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杯子(复消餐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 24SCJ04121、№: 24SCJ04122)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没有严格落实消毒管理制度,10月16日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更换了洗涤用品,进行了强化员工培训等一系列整改措施。2024年10月3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8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4年11月5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4〕540号),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三、潜江市高场原种场小神童幼儿园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4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受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 (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9005492832417ZX);碗(复用餐饮具)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9月27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24SCJ04123、№:24SCJ04124),判定当事人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 24SCJ04123、№: 24SCJ04124)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没有严格落实消毒管理制度,10月10日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更换了洗涤用品,进行了强化员工培训等一系列整改措施。2024年10月3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8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4年11月5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4〕539号),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四、潜江市百灵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4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受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 (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9005492832419ZX)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9月27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 24SCJ04125),判定当事人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 24SCJ04125)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没有严格落实消毒管理制度,10月16日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更换了洗涤用品,进行了强化员工培训等一系列整改措施。2024年10月3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8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4年11月19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4〕537号),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五、潜江市积玉口镇小太阳幼儿园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5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受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勺子(复用餐饮具) (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9005492832439ZX)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9月27日,广检检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 24SCJ04147),判定当事人使用的勺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 24SCJ04147)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没有严格落实消毒管理制度,10月22日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更换了洗涤用品,进行了强化员工培训等一系列整改措施。2024年10月2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8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4年10月2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4〕160号),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六、潜江市小神童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2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盘子(复用餐饮具) (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9005491947099ZX)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10月12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F24094772),判定当事人使用的盘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F24094772)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没有严格落实消毒管理制度,11月22日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更换了洗涤用品,进行了强化员工培训等一系列整改措施。2024年12月1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16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4年12月1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4〕608号),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潜江实验幼儿园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2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使用的盘子(复用餐饮具) (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9005491947084ZX)进行了抽样检验。2024年10月12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F24094769),判定当事人使用的盘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F24094769)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没有严格落实消毒管理制度,11月22日企业提交了整改报告,更换了洗涤用品,进行了强化员工培训等一系列整改措施。2024年12月1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0月16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4年12月1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4〕609号),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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