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潜江市周矶街道办事处发祥农副水产品有限公司集贸市场 1 栋 1 号周勇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3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野生黄鳝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5429005491946141)。2025年12月03日,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 F25110274),判定当事人经营的野生黄鳝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 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F25110274)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严格进货查验。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2026年1月19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6年2月4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不罚〔2026〕26号),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一、潜江悦联悦活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3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泰国龙眼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SBJ25420000487262598ZX)。2025年12月08日,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 J2025337079),判定当事人经营的泰国龙眼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J2025337079)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严格进货查验。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不合格产品、启动召回。2026年1月19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6年2月9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6〕45号),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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