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潜江市虾表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9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使用的干辣椒面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6429005487245210)。2026年6月17日,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 J2026316707),判定当事人使用的干辣椒面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J2026316707)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严格进货查验。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2026年8月27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6月23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6年9月1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不罚〔2026〕150号),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二、潜江市德姣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使用的腊肉(自制)、腊蹄(自制)
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6429005486431046ZX、DBJ26429005486431047ZX)。2026年6月24日,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 J2026S0976、J2026S0976),判定当事人使用的腊肉(自制)、腊蹄(自制)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J2026S0976、J2026S0976)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严格控制好保存环境。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2026年7月2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7月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6年8月17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6〕290号),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潜江市全珍餐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使用的腊肉(自制)、腊排骨(自制)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6429005486431048ZX、DBJ26429005486431049ZX)。2026年6月24日,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 J2026S0977、J2026S0978),判定当事人使用的腊肉(自制)、腊排骨(自制)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J2026S0977、J2026S0978)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严格控制好保存环境。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2026年7月2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7月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6年8月17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6〕289号),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雷伟(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使用的腊排骨(自制)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6429005486431052ZX)。2026年6月24日,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 J2026S0981),判定当事人使用的腊排骨(自制)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J2026S0981)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严格控制好保存环境。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2026年7月2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7月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6年8月17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6〕288号),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潜江市罗兴川菜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当事人使用的腊排骨(自制)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6429005486431053ZX)。2026年6月24日,潜江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 J2026S0982),判定当事人使用的腊排骨(自制)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J2026S0982)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严格控制好保存环境。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2026年7月20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7月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6年8月17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6〕287号),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潜江市味人生食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腌腊肉(自制)、青椒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SBJ26429005487245869、DBJ26429005487245870ZX)。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2日,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 J2026317069、J2026317059),判定当事人使用的腌腊肉(自制)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青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 J2026317069、J2026317059)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认为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未严格控制好保存环境和未严格进行进货查验。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2026年8月3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7月1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2026年8月17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潜江市监处罚〔2026〕296号),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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