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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期内潜江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022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17:14:51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17:14:51 名  称: 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期内潜江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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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期内潜江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序号城市名称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情况城市再生水利用情况4备注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按新标准修正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2(%)供水总量(万m³)注册用户用水量
(万m³)
居民抄表到户水量(万m3)DN75(含)以上管道长度(Km)年平均出厂压力
(MPa)
最大冻土深度是否大于1.4米修正值3
居民抄表到户水量的修正值R1单位供水量管长的修正值R2年平均出厂压力5修正值R3最大冻土深度修正值R4再生水利用量
(万m³)
利用率
(%)

其中,建筑中水(万m³)
栏号/
3潜江市12.796.013370293915928070.3小于1.4米3.783






注:1.2017年3月起实施的《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明确,管网漏损率=(供水总量-注册用户用水量)/供水总量×100%,数据关系:①=(③-④)/③×100%;
2.管网漏损率修正依据《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方法进行,详见《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附录3,修正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数据关系:②=①-(⑨+⑩+⑪+⑫)
3.修正值R1=0.08×居民抄表到户水量/总供水量×100%,数据关系:⑨=0.08×⑤/③×100%;
修正值R2=0.99×(DN75(含)以上管道长度/供水总量-0.0693)×100%,数据关系:⑩=0.99×(⑥/③-0.0693)×100%;
修正值R3,当0.35MPa<年平均出厂压力≤0.55MPa时,R3=0.5%;当0.55MPa<年平均出厂压力≤0.75MPa时,R3=1%;当年平均出厂压力>0.75MPa时,R3=2%;
修正值R4,当最大冻土深度>1.4m时,R4=1%;当最大冻土深度<1.4m时,R4=0。
4.城市(县城)污水再生利用,指城镇污水收集、再生和利用的统称,包括污水净化达到一定标准后再用,实现水循环利用的全过程。再生水可通过管道输送和现场使用方式利用。城市(县城)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包括再生水系统和建筑中水系统,不包括工业污水重复利用系统。
5.年平均出厂压力:若该城市自来水厂超过1个,则按各水厂供水量对出厂水压力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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