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潜政办发〔2025〕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分别交由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97件、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94件。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意义重大,为提高办理质量,现就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办理责任
建议和提案是代表和委员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调研、精心准备形成的,内容有高度、有热度、有温度,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具体体现,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具有重要意义和促进作用。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
二、严格要求,提高办理质效
一是要积极沟通。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办前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办中通过实地调研、座谈协商等形式主动汇报办理情况;办后确保答复工作到位,安排负责人将答复件送至代表、委员手中,切实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二是要注重质量。办理工作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确保办理工作务实重效,不断提高“落实率”。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对由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坦诚、详细地解释说明,争取得到代表委员理解。三是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各主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三、按时办结,积极回应关切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仔细研究、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不拖不延。在办理工作中对涉及多个部门会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会办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将办理意见书面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在认真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后,于7月20日前行文答复代表委员。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要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答复前充分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并报送分管副市长审定后再正式行文答复。同时,要规范答复代表委员,主办单位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答复文件按问题的解决程度,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或已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用“A”标明;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用“B”标明;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C”标明;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办理单位需作解释说明的,用“D”标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件3、4)要在7月20日至30日寄送或面送代表、委员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和会办意见要同时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各一份;政协提案的答复和会办意见要同时抄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各一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主、会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于1个月内办结。另外,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各主办单位要将建议办理方案及时间表路线图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大代工委和市政府政务督查室。
四、加强问效,确保办理落实
严格按照《潜江市政务督查问效实施办法》,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问效,确保办理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案一览表
2.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一览表
3.承办单位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的格式和《征询意见表》
4.承办单位答复市政协提案的格式和《征询意见表》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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