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委员会三次会议第019号提案的答复
徐慧、向亚雄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对目前我市科技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客观地分析,提出的问题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三条建议很有见地,对于提升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在工作部署和落实中认真加以采纳。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为目标,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上稳步推进,多项工作有了显著的成效。一是促成一批产学研科技合作。市内企业相继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近30余家高校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对接,累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100多项。先后引进专家、教授来我市担任“科技副总”“院士专家企业行”和“博士服务团”工作,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二是培育建设一批研发平台。加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市拥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家,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5家,院士专家工作站11家。三是搭建一批创新载体。积极谋划,整合市内外科技资源,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创新载体。投资2亿元建设潜江科创中心,先后与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3家,其中成功备案省级2家,培育科技孵化器2家,其中省级2家;众创空间(星创天地)10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0家。四是培育了一批创新主体。近三年,我市创新主体数量逐年提升,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达149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57.39亿元,高企实现了三年“倍增”;创新主体质量显著提升,有2家企业获批全省高企百强,23家企业获批省级“瞪羚”;创新成效日益凸显,全市累计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6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99件/万人,各类创新主体累计实施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6项,其中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1项,完成省级重大科技成果17项,获省政府科技奖励2项。五是取得了一批创新成效。通过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晶瑞科技微电子专用异丙醇获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重大专项,新硅科技获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23年,23家企业承担各类省级科技项目,获得项目资金1071万元。六是建设一批高层级科技园区。近年来,我市先后获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高新区,2022年,高新区光电子创新产业集群获批湖北省创新产业集群,微电子材料特色产业基地获批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023年我市成功获批建设第二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策支撑,成果转化机制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市为营造有利于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出台了《潜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激励若干措施 (试行)》文件及配套办法,对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科技创新主体壮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企业自主技术研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提出了明确支持政策,激发了各级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有效开展,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助力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设立专项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认真贯彻国家科技进步法,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整合用足现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科技成果在我市实施转移转化。2024年,全口径财政科技投入预算资金4亿元,比上年增长43.8%,落实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公益性行业科研计划项目补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补助、高企认定奖励等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共2000余万元。设立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500万元,专门用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技术市场培育,营造优良创新生态环境。
三是锻造创新平台大载体,为创新资源集聚和成果产出的提供重要载体。投资2亿元,建设潜江科创中心,打造江汉平原标志性创新发展馆、“双创”集聚区和校企合作平台。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共建小龙虾、光电子信息、绿色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武汉都市圈科技创新策源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设立技术创新平台,建成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23家和1家国家级、6家省级星创天地。
四是筑牢创新人才硬支撑,在引育高层次人才上下大力气。围绕新材料、新能源、光电子信息、虾稻等重点产业发展,聚焦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发展需求,深入实施“招硕引博”工程,成立潜江市高质量发展研究院,面向社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名;积极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爱尔兰籍专家威尔逊博士在潜创立硒诺唯新公司,入选省“外专百人计划”、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新硅科技董事长罗全安入选国家“万人计划”。
虽然我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人才缺乏。成果转化关键在高水平科技人才,由于我市没有理工类大学和高水平科研院所,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先天不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十分突出;二是缺少高能级创新平台。目前全市没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光电子信息和湿电子化学品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多数企业研发在外,尚未布局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等高能级创新资源,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支撑不足;三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链条尚不完整,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知识产权评估、科技金融服务、股权投资等关键环节有待健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案中建议,结合本局工作职能,继续加快推动产学研创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
(一)完善创新机制,优化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工作的协调机制、激励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实力度,提高企业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体意识,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继续深化市校科技合作,高水平组建、管理和运营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高标准打造潜江高新区产教融合创新区,通过重大科创平台的搭建,集聚产业创新人才和产业高技能人才,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一是用足用好国家、省级科技政策,积极争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资金;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投入资金的引导作用,使我市科技财政投入不低于全省水平,并逐年增加;三是发挥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在发挥市政府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四是强化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增强自主创新研发和成果引进经费投入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增加企业省科技创新券使用数量,推荐更多企业享受省级研发费用增量补助资金;五是鼓励国有平台公司,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投资基金,推动资本与技术的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助推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协调发展。加快潜江科创中心建设运营,积极引进中部之光、湖北技术交易所等技术转移机构,落实支持科技中介机构的相关政策、常态化调研基层科技需求,通过科惠网、武汉城市圈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布企业需求信息,组织企业参加深圳高交会、武汉城市圈科技成果转化专场,不定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2023年,潜江高新区拟围绕光电子信息产业,筹备承办科技部火炬中心开展“火炬科企对接”产业链协同创新路演活动,通过集成科技创新资源,推动技术流通,为创新主体提供专业化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
(四)开展产学研科技合作精准对接,促进成果产业化。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需求,选择重点领域,与相关院所、高校开展对接活动,提升企业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能力,提高院所、高校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化和产业化,重点实施好晶瑞科技“国家集成电路重大专项专用异丙醇”、北旭“半导体KRF光刻胶用树脂”、中能建科“350MW压缩空气储能”、新硅科技“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碳化硅涂层”“超高纯球形硅微粉工艺开发”等重点科技成果的研发、中试和产业化。
(五)坚持以用为导向,积极融入我省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通过政策引导,构建形成要素富集、供应顺畅、配置高效的科创供应链体系。创新科技项目组织形式,聚焦我市绿色化工、光电子信息、虾稻、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围绕小龙虾养殖尾水治理和虾处理废水高效综合利用、大宗工业钛石膏固废高值资源化利用、石化低温余热资源回收与高质量转化应用、高端芯片制程前驱体材料连续流合成产业化技术开发等重大技术需求,通过“揭榜制”“定向委托”“赛马制”等形式组织实施科研项目,以企业为主体实施一批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尊敬的徐慧、向亚雄委员,希望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及产业化。
再次感谢您们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