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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12315系统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报告(2022年第四期)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566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15:35:00 文  号: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15:35:00 名  称: 2022年全市12315系统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报告(2022年第四期)


2022年全市12315系统消费者诉求

数据分析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市12315系统处理消费者诉求共计6424件,其中投诉2517件、举报1062件、咨询2845件,分别占12315诉求总量的39.18%16.53%和44.29%(见图一)。

图一:2022年全市12315平台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图

2022年,全国12315平台受理诉求6240件,包括投诉2384件,举报1040件,咨询2816件;12345市长热线受理消费者诉求184件,包括投诉133件,举报22件,咨询29件(见图二)。

202212315系统各平台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图

2022年,消费者总诉求量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0.35%。呈现以下特点:

(一)投诉、举报较上年呈增长趋势,咨询较上年呈下降趋势。随着职业举报人的诉求量逐年递增,举报较上年同比增长24.79%;由于1231512345的双号并行,大部分咨询并未录入全国12315平台系统,导致咨询较上年下降趋势很大,同比下降47.40%。(见图三)。

2022年诉求量与2021年同期对比图

(二)3月诉求总量最高,9月诉求总量最低。其中,3月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影响,诉求量为全年最高,9月受疫情影响,诉求量为全年最低(见图四)。

2022年各类诉求量增减图

二、全市系统各单位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

2022年,全市系统受理的诉求除由指挥中心直接现场答复的咨询2777件和投诉举报自办件394件,其他诉求均由执法支队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其中,执法支队和监管所办理诉求3253件,占诉求总量的50.63%,西城市场监管所(1014件)、东城市场监管所(728件)、泰丰市场监管所(349件)承办的诉求量在各单位中排名前三(见图五表一)。

2022各单位全国12315平台接收消费者诉求图

表一:2022年各单位全国12315平台接收消费者诉求情况表

(单位:件)


项目

单位

2021

2022

投诉

举报

咨询

总量

投诉

举报

咨询

总量

12315指挥中心

247

65

5305

5617

309

85

2777

3171

东城

537

125

0

662

545

183

0

728

西城

610

385

1

996

757

257

0

1014

开发区

37

19

34

90

42

52

10

104

广华

139

30

0

169

190

35

0

225

总口

51

31

0

82

63

75

0

138

周矶

32

17

0

49

55

82

0

137

老新

22

33

6

61

30

29

8

67

高石碑

35

12

1

48

34

11

0

45

王场

10

7

22

39

30

19

19

68

熊口

26

41

18

85

29

32

14

75

浩口

41

7

1

49

41

21

0

62

张金

15

6

21

42

18

7

16

41

泰丰

230

36

0

266

257

91

1

349

杨市

65

19

0

84

99

70

0

169

龙湾

10

11

0

21

14

5

0

19

支队

7

7

0

14

4

8

0

12

总计

2114

851

5409

8374

2517

1062

2845

6424

备注:加“”的部分为诉求量同比上升;加“”的部分为诉求量同比下降||的部分为诉求量不变


三、投诉分析

(一)投诉总体情况

2022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17件,比上年同期增加403件,增幅为19.06%。其中商品类投诉1864件,占投诉总量的74.06%;服务类投诉653件,占投诉总量的25.94%

(二)商品类投诉情况

2022年,商品类投诉1864件,投诉量居前八位的依次是:一般食品、家居用品、服饰鞋帽、交通工具、家用电器、烟酒饮料、医疗器械、药品。从投诉量看,除一般食品、医疗器械和药品类投诉量较上年呈上升趋势,其他五类投诉量较上年均呈下降趋势。从占商品类比重看,占比增长趋势与投诉量相同。(见表一)。

2022年商品类投诉前位与2021年同期对比表

(单位:件)

排名

2021

投诉量

占商品类比重

排名

2022

投诉量

占商品类比重

1

食品

396

27.56%

1

食品

609

32.67%

2

家居用品

196

13.64%

2

家居用品

179

9.60%

3

服饰鞋帽

160

11.13%

3

服饰鞋帽

159

8.50%

4

交通工具

124

8.63%

4

交通工具

115

6.17%

5

装修建材

92

6.40%

5

家用电器

73

3.92%

6

烟酒饮料

88

6.12%

6

烟酒饮料

67

3.59%

7

家用电器

78

5.43%

7

医疗器械

56

3.00%

8

通讯产品

63

4.38%

8

药品

54

2.90%

【注:加“”的部分表示同比增加;加“”的部分表示同比减少||的部分为不变

(三)服务类投诉情况

2022年,服务类投诉 653件,投诉量居前八位的依次是:销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行政事业性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教育培训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从投诉量看,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类较上年呈下降趋势,其他五类投诉量较上年均呈上升趋势。从占服务类比重看,占比增长趋势与投诉量相同(见表二)。

2022年服务类投诉前位与2021年同期对比表

(单位:件)

排名

2021

投诉量

占服务类比重

排名

2022

投诉量

占服务类比重

1

销售服务

138

20.38%

1

销售服务

109

16.69%

2

餐饮和住宿服务

67

9.9%

2

餐饮和住宿服务

74

11.33%

3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55

8.12%

3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54

8.27%

4

公共事业服务

47

6.94%

4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45

6.89%

5

保养修理服务

45

6.65%

5

行政事业性服务

45

6.89%

6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43

6.35%

6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27

4.13%

7

电信服务

34

5.02%

7

教育培训服务

22

3.37%

8

洗涤服务

26

3.84%

8

专业技术服务

22

3.37%

【注:加“”的部分表示同比增加;加“”的部分表示同比减少||的部分为不变

(四)投诉热点分析

1、食品安全类问题。2022年,通过平台数据统计,12315系统受理关于食品类的投诉量为609件,占投诉总量的32.67%,占比之高。此类投诉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商家售卖过期食品。商家未按时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导致消费者购买过期食品造成身体危害。二是商家售卖腐坏不干净食品。有些预包装食品外观看上去新鲜,实则已变质,消费者购买时无法肉眼辨别。三是虚假宣传。虚标食品配料表的数值、夸大产品功效等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四是售卖“三无”食品。商家生产或者购进三无食品,不按国家食品标准生产。

2、家居用品类问题。2022年,通过平台数据统计,12315系统受理关于家居用品类投诉量为179件,占投诉总量的9.6%。此类投诉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商家售卖假冒伪劣家居用品;二是商家未履行事先约定。发货实物与推销样品不符或发货时间与事先约定的时间相差太多;三是商家不遵守三包法律规定,售后不到位。此类举报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商家为谋取利益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对其售卖的产品功效和用途夸大宣传。

3、服饰鞋帽类问题。2022年,通过平台数据统计,12315系统受理关于服饰类投诉量为159件,占投诉总量的8.03%。此类投诉主要涉及二个方面:一是商家售卖劣质产品、三无产品;二是商家未履行口头承诺。承诺不适合可退还,一经卖出则矢口否认。此类举报主要涉及二个方面:一是虚假宣传。商家为谋取利益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对其售卖的产品功效和用途夸大宣传;二是无照经营,存在私自制作服装的小作坊。

四、举报分析

2022年,共接收举报1062件,占诉求总量的16.53%,比上年增加211件,同比下降24.79%。从举报类型看,主要涉及违反广告法、价格法、食品法三类法规。从承办单位看,西城监管所(257件)、东城监管所(183件)、泰丰监管所(91件)承办的举报量排名前三,分别占举报总量的24.20%17.23%8.57%。其他监管所承办消费者举报的比例图如下(见图六)。

2022年全国12315平台承办消费者举报比例图

五、咨询分析

2022年,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消费者咨询2845件,占诉求总量的44.29%,比上年同期减少2564件,同比下降47.40%。其中非市场监管业务咨询1433件,占咨询总量的50.37%;消费维权知识咨询1106件,占咨询总量的38.88%;市场监管业务咨询306件,占咨询总量的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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