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76、77、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通报
关于第76、77、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通报
9至10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第76、77、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会议纪要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关于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一)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一是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口退税分担机制。原来由区镇处财政负担的退税部分,在2016年办理乡镇体制结算时已改由市财政负担。二是市财政局通过预算安排与整合财政存量资金每年设立300万元外贸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对目标任务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区镇处,增幅在30%以下的予以奖励10万元,增幅在30%以上的予以奖励20万元。三是市商务局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奖励政策确定了具体的标准。我市新出台的《关于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对通过知名网站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每年租用网络平台进行出口产品宣传且当年有贸易实绩的企业,出口额在20万美元以下(含20万美元)、20-50(含50)万美元、50-200(含200)万美元、2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7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一是市商务局及时将新出台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送到企业,让相关企业能够更好了解和应用外经贸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对促进外贸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市商务局正抓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力争培育一批新出口企业。
(三)综合分析我市外贸结构。一是主动“走出去”,做大外贸存量。市商务局积极自主组织外贸企业参加国际展销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拟定于明年组织有关外贸企业参加美国波士顿水产展、德国杜瑟尔多夫医疗用品展、美国西部植物提取展、广交会等国际展销活动;积极与省商务厅对接,筹备组团参加一次相关专业国际展销活动,加快我市光纤光缆、大健康、服装等优势产业走出去的步伐。二是加大“引进来”,扩大外贸增量。市商务局进一步与盐化工总厂进行协商,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争取其在本地出口,目前该企业已在海关注册,今年有望实现出口500万美元;进一步做好对斯味特的跟踪服务工作,帮助该企业早日竣工投产,争取尽早实现出口。
(四)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市考核办加大了外贸年度目标考核权重,并强化督办考核。
市商务局根据会议精神将《关于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于11月按程序发文。
二、关于审议《收购湖北桐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北盛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方案》(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一)严格清产核资。一是制定《关于收购桐盛、盛远两家公司股权的工作方案》,市城投公司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公开公证处理清产核资工作。二是聘请咨询公司入驻目标企业,对企业改制遗留的一系列问题开展尽职调查。由于调查工作量比较大,预计2017年3月完成尽职调查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一是成立股权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江鸿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办等单位的相关领导为成员。二是召开专题会议。9月13日,副市长李江鸿同志主持召开了收购股权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主动服务,形成合力,切实帮助解决城投公司在收购股权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落实收购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市城投公司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如果风险不可控终止收购工作,如果风险可控再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三、关于审议《潜江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市财政局根据财政收支实际情况,经过与市科技局充分协商,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已预列300万元作为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以后根据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逐年提高。
市科技局根据会议精神已将《潜江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待按程序送签完毕后发文。
四、关于审议修订《潜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市农业局制定了《潜江市“十三五”农业科技创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和工作力度,着力推动以小龙虾养殖技术创新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
市科技局根据会议精神将《潜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市政府于9月发文,并于10月启动了2016年度潜江市科技奖励申报工作。
五、关于审议《潜江市“十三五”对口支援88团工作规划》(第7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扎实推进援疆项目建设。一是资金拨付情况。11月12日至15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舒敏率我市党政代表团赴农五师88团进行了考察对接。考察期间,我市与88团召开了座谈会,举行了2016年100万元对口援疆资金的交接仪式。二是项目进展情况。2016年,我市援疆项目为88团职工文化中心市内设施配套及装修项目,该项目为续建项目。目前,该项目全部工程已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
市发改委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将《潜江市“十三五”对口支援88团工作规划》修改完善,于10月25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正按程序送签后发文实施。
六、关于审议《潜江市2016年改善民生实施项目》(第7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市发改委根据会议精神将《潜江市2016年改善民生实施项目》修改完善,正按程序送签后发布实施。
七、关于审议《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第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企业技改。一是设立100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潜江市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7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市经信委于今年9月13日启动了2015年技改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初审后,于11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11月28日下午进行了专家评审,目前正将相关企业申报的2015年技改项目进行公示。二是县域资金、产业基金、担保资金、品牌和质量奖励资金向企业技改倾斜。
市经信委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将《加快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修改完善,于11月29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正按程序送签后发文实施。
八、关于审议《潜江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第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一)牢牢把握生态公益型林场方向。市林业局将整合后的三个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Ⅱ类事业单位,按公益林面积每800-1000亩配备1人的标准,核定林场公益Ⅱ类编制数14人,已报市委编办审批。
(二)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一是人员分类明确到位。市林业局按相关要求对各类人员进行锁定,明确将林场正式职工纳入改革范畴,其他人员自行消化妥善处理。二是资产清理全部完成。于4至8月组织各林场对资产债权债务等全面进行了清查,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三是积极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市林业局、市人社局按相关政策将94名未参保职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矛盾隐患。
市林业局根据会议精神将《潜江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于11月9日提请市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正按程序发文。
九、关于听取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第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一)妥善分类处置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委于10月联合组建专班对全市33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5个项目存在拖欠,涉及拖欠的施工单位7家,拖欠金额5074.8万元,拖欠人数900余人,截至目前共协调追讨1710.8万元,市人社局和市住建委紧密配合,正依法追讨剩下部分。
(二)建立健全强有力的机制。一是完善劳动用工实名制度。市住建委制作了劳动合同范本及项目施工现场项目信息、维权信息公示栏样本,在全市推广,并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市住建委将设立工资保障金,实行项目工程款和工资分账管理作为建设领域开工的前置条件。三是完善预警监控制度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市人社局代拟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在代拟稿中规定了工资支付预警、用人单位诚信评价等制度,待按程序发文后予以实施。
(三)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一是全面排查。市人社局于10月12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排查,共排查隐患40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原则,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下达了欠薪隐患督办单,正在积极督办。二是源头防止。市住建委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司,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三是依法打击。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共接到移送案件4起,涉案人数5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已立案4起,移送起诉判决2案2人,网上追逃3人。
十、关于传达学习王晓东同志在全省灾后重建暨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讲话精神(第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一)关于信息沟通不充分的问题。市扶贫办已建立了扶贫短信平台、潜江微扶贫、潜江扶贫微信群、潜江扶贫QQ群、潜江驻村扶贫QQ群等信息沟通渠道,切实加强与驻村工作队、镇村的信息沟通和协作联动,确保有关政策、要求直接传达到村、到户。
(二)关于基础资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扶贫办在印发《扶贫手册》和《干部帮扶贫困户记录卡》的基础上,又印发了《结对帮扶工作记录本》,要求《扶贫手册》、《干部帮扶贫困户记录卡》和《结对帮扶工作记录本》的填写做到“三同步”。二是市扶贫办于11月23日召开了全市脱贫验收考核培训会议,在会上对扶贫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将扶贫资料电子模板传至潜江扶贫QQ群和潜江驻村扶贫QQ群,方便各地各部门及时下载模板,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
(三)关于解决贫困村“九有”、集体经济、资金等短板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会战”活动。对2016年出列贫困村项目建设实行倒排工期、销号管理,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按月通报。截至11月30日,2016年出列贫困村共160个项目中,已完工54个、正在施工56个、未动工50个,市扶贫办正加紧督办未完工和未动工项目。二是认真对2016年出列贫困村集体经济进行摸底。截至11月30日,今年计划出列的29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能达5万元的有20个,收入能达3万元的有3个,还有6个正在报送之中。三是对财政扶贫资金一律实行直补到户(或施工单位)。今年共筹资1.1亿元基本解决了贫困村项目建设问题;筹资493万元,对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实行财政扶贫资金直补到户。
(四)关于认真做好今年出列的贫困村、贫困户确认工作,确保真出列、真脱贫。一是在全市开展2016年预脱贫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测算。二是市扶贫办于11月11日在竹根滩镇召开了有贫困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参加的脱贫出列座谈会,对脱贫出列程序进行讨论并模拟验收。三是市扶贫办于11月23日召开了全市脱贫验收考核培训大会,对扶贫对象退出验收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对验收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
(五)关于切实做好迎接中央督查组开展督查的准备工作。一是市扶贫办于10月15日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印发了迎检通知。二是有关市领导于10月16日主持召开了迎检工作专题会议。三是市扶贫办正在抓紧完善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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