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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2、13、14、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444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16:04:30 文  号:无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31日 16:04:30 名  称: 关于第12、13、14、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关于第12、13、14、15次市政府常务会

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7年7月至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第12、13、14、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对会议明确的18个议定事项进行了跟踪督办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12次常务会议

(一)关于《市职业教育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教育局对《市职业教育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17年7月16日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成立潜江市教育产业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根据市职业教育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关于项目选址。潜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已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71008号),拟选位置位于兴隆大道以北、清远路以东,拟征用面积698.24亩。二是关于项目立项。完成了土地预审、环评批复、能评报告专家评审、立项批复,并编制完成了可研报告。三是关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与具有甲级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拟定了《设计招标代理合同》和《招标文件》,目前正处于招标答疑阶段,将于10月23日开标评标,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于10月26日确定设计方。设计方确定后将签订合同,开展大楼改建装修设计工作。四是关于资产划转。市政府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分别制发《关于将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资产整体划转至市职教中心的通知》《关于将新城区行政中心大楼整体划转至市职业教育中心的批复》,完成了资产划转所必须的法律文件,确立了市职教中心对大楼的主体资格。五是关于拆迁工作。已针对拆迁户提出来的宅基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房屋补偿标准和奖励保障房等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提前做好拆迁前准备工作。六是关于后续建设。已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终止合作及项目移交事宜进行了磋商,并达成了共识;经报市政府审批,同意该项目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组建合资公司参与融资、建设、维护和运营,由市城投公司代表市政府出资。

(二)关于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全力督促布局规划编制单位加快学校布局规划速度,保证编制质量,确保年底完成编制工作二是完成《潜江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2016-2030年)》编制项目招标工作,近期将与中标单位协商编制工作具体事宜,签订合同。是启动了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拟将泰丰中小学、高新区中小学纳入本次编制的布局规划正在组织重新规划设计。四是已筹措到位资金4108万元泰丰中小学、高新区中小学建设资金由城投公司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筹资已落实同时还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相关专项资金,确保布点的其他学校的建设资金充足到位。

(三)关于《关于创建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文体旅新局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8月3日以潜政办201744号印发,并于8月1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创建省级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大会,积极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城管局对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8月2日提交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8月22日以潜发201717号印发,为我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

(五)关于组建潜江市路灯管理局相关工作。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明确了路灯管理局单位性质和人员编制数量。二是已草拟了租赁协议,完成了办公区域杂物清理和内外装饰方案、施工图设计工作。三是对原路灯管理所现状情况进行了调查,与相关部门对接进行现场踏勘、登记,目前已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包括制药厂小区、和平街等),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工作。

(六)关于生态红线优化工作。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环保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将我市拟纳入生态红线范围的区域以清单形式进一步细化明确到市直相关部及区镇,要求进一步核实拟纳入生态红线区域的性质及边界。二是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就汉江四大家鱼种质资源保护区与金澳石化码头建设冲突”、“部分重点保护湖泊需要退湖还田”、“部分企业采矿权确认”等问题进行研究,并上报专题报告。三是在全市传达全省生态红线优化对接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已依法依规完成了生态红线优化工作,按时按质报送了修改建议和矢量数据等相关资料。

二、第13次常务会议

(一)关于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四项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工作。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对《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政策清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同意,以潜政办201747号文件印发。二是成立了土地收储资金专户,采取专户核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初步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和“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1亿元,分别用于招商项目土地政策支持和招商项目生产设备投资补助、物流成本补助、产业集群发展奖励支出等。四是稳妥做好招商引资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

(二)关于《潜江市奖励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奖励暂行办法》。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金融办对暂行办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以潜政发201716号印发。

(三)关于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环保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代拟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的通告》,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印发。并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和现场督办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活动中,将工作责任明确到相关单位、责任领导及具体的个人。二是报请市政府成立了潜江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是最终确定对红旗码头水源保护区环境采用工程治理措施进行整治。目前,汉江红旗码头水源保护区所有拆迁及农田征用工作已基本完成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水源地保护区配套工程正在进行财评。

三、第14次常务会议

(一)关于《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共创魅力潜江”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潜江就业创业的意见》。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人社局对意见(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9月4日以201719印发。

(二)关于《潜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人社局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8月25日以潜政发201715号印发。

(三)关于《潜江市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9月5日以潜政办发201750号印发。二是《潜江市2018年度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方案》于10月23日第2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是成立潜江市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办公室,所需编制及人员在市财政系统内部连人带编划转解决。

(四)关于《潜江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环保局对行动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8月14日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潜江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水务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9月8日以潜政201743印发。

(六)关于《潜江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城管局会同相关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已于2017年9月12日以潜政办发201753号印发。二是9月27日将成立潜江市“12345”市长热线办公室建议方案提请编委会审定通过

四、第15次常务会议

(一)关于《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见》。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林业局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同意,并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近期按程序送签发文。

(二)关于传达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反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二是建立痕迹管理制度,按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作为评先表模、责任追究依据。三是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针对涉及到我市的13处隐患,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成10处,其余3处1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四是组织督查组下沉基层督办,已组织6个督查组下沉基层包片督查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五是建立安全专家会诊隐患制度,对查出的问题由市安监局和属地联合执法督促整改落实。六是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七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部门预算口径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保障安监局经费。

(三)关于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四项清理”专项工作。召开专题督办会,印发了“四项清理”专项工作核查方案全覆盖核查96家一级单位。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大督办力度,截至2017年10月11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际缴费7,389人,占任务数47,540人次的15.54%。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各部门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对改革中一次性退休补贴及丧抚待遇审批、部分单位和人员参保条件、空壳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实施准备期结算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统筹项目的改革性补贴发放及缴费资金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2017年1月至12月单位缴费补助和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个人缴费所需资金,市财政部门正在进行测算并及时报市委常委会审议。四是“老机保”、“乡改”运行问题。印发了《关于维持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平稳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潜人社发2017118号),对2018年的收支进行全面测算,对缺口部分上报市政府纳入预算。五是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已完成首批参保单位78家单位的审核工作,审核后所有资料已移交市人社部门,下阶段将做好第二批参保单位的编制和人员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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