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上半年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
为强化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局《关于开展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并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市局市场主体许可审查中心于2025年6月中、下旬组织对全市13个市场监管所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查阅档案、实地抽查、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查阅2025年上半年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档案1795份,实地抽查食品经营类企业20家、学校食堂32所(涵盖2024年1月至今重新申办、变更、延续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电话回访企业25家。
总体来看,各市场监管所能够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和核查标准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并开展了纸质档案的初步整理归档工作。档案收集基本齐全,归档较为及时。在学校食堂管理方面,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德风学校)食堂均严格实行自营方式供餐(园林三小午餐采取校外供餐除外);高中阶段学校(潜江中学、园林高中、文昌中学、实验高中)食堂采取对外承包模式,相关教育局批复文件、承包合同及承包公司资质等材料基本完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发现,各所在现场核查工作及档案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普遍性和个别性问题:
(一)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理不全:部分监管所(如广华所、后湖所、张金所、泰丰所、园林所)存在现场核查档案未及时整理归档或未全部整理归档的情况。
保管不当:大部分监管所未将整理好的档案归入专用档案柜进行保管,存在散放现象。
装订与填写问题:部分档案存在装订错误(如页面倒装)、关键信息填写不全(如未勾选“现场核查结论”、未填写“核查情况汇总”栏的不符合项目数)、填写错误(如“现场核查结论”判定错误)等问题(如高石碑所、广华所、王场所、泽口所、周矶所、熊口所)。
签字盖章不规范:部分核查记录存在申请人未盖章、核查人员签字位置错误等问题(如高石碑所)。
(二)现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核查时效问题:个别核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如高石碑所《任洪波》案)。
后续处置不力:对于市局组织辖区监管所开展的《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现场检查中,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普遍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立即责令停止经营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未依法申请撤销许可决定。
(三)其他具体问题
部分所(如张金所)未按规定开展2025年度小餐饮现场核查。
个别所(如周矶所)还存在2024年部分档案未整理归档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所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及后续监管工作。特别是对市局组织或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实际情况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必须严格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立即责令停止经营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依法申请撤销原许可决定,坚决杜绝“重许可、轻监管”现象。
(二)严格规范,提升档案质量
各所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立即对本所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的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档案进行自查和整改。重点抓好:
及时归档:确保所有现场核查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理归档。
规范整理:科学分类、准确立卷、规范装订,做到收集全面、内容真实、目录清晰、装订美观。
准确填写:确保核查表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准确、规范,签字盖章齐全有效。
专柜保管:将整理规范的档案及时归入专用档案柜妥善保管。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提升
各所要对照本次督查通报的问题和附件中指出的具体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市局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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