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
一、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加速冲刺千亿大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1%。(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6.进出口总额增长7%。(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坚定不移融入区域发展,加快建设四化示范引领的奋进潜江
(一)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8.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统筹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快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9.用好用足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转移支付、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资金,全力落实11项“双碳”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0.加快推进汉江航道整治、兴隆枢纽二线船闸建设,主动争取纳入荆汉运河规划,充分发挥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等开放大通道作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1.持续办好曹禺文化周、湖北“潜江龙虾”产业博览会,深入挖掘楚文化、红色文化、曹禺文化、龙虾文化、油田文化等特色资源。(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广华寺街道)
(二)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
12.对标融入全省支点建设,以市域战略规划为引领,加快推进33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市委规划办)
13.建设全国虾稻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14.建设国家级绿色化工循环发展先行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15.建设华中地区能源安全战略保障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支油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供电公司)
16.建设江汉平原水乡园林精致城市样板区。(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局)
17.加快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8.提速向武汉追“光”、与武汉同“芯”,积极参与圈内优势产业集群协同分工,吸引更多电子特气、湿电子化学品、光通信等上下游企业落户。(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
19.加快沪渝高速潜江段四改八、318国道苏港至丫角段改建等重要通道建设,谋划实施江汉平原货运铁路西延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20.主动融入潜仙天协同发展。加强水网治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协同互动,重点推进351省道东延、350 省道跨东荆河东延、322省道改扩建等区域交通项目,完善汉江等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系统连通疏浚四湖总干渠等水系。(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在油地全方位合作中聚力共赢。
21.大力支持江汉油田区域基础设施、城市功能、医疗教育、资源配置、产业布局等领域建设,全力盘活优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产资源,打造集石油机械及配套产业建设、城市综合服务、养老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副中心城区。(牵头单位:市支油办、广华寺街道、市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22.落实企地深化合作框架协议,推进48项重点合作事项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支油办、广华寺街道)
23.畅通企地联络渠道,积极服务江汉油田“ 四大四小”及关联企业,推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进。(牵头单位:市支油办、广华寺街道;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4.支持江汉油田实施“万千百”战略,加快1.1亿吨探明石油储量有效动用、1.9亿吨页岩油资源开发利用,助力江汉油田实现高质量发展第二次跨越。(牵头单位:市支油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广华寺街道)
三、坚定不移促进供需对接,加快建设经济量质齐升的崛起潜江
(一)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25.积极对接国家战略腹地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结合“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开展投资提质年活动,聚焦新型基础设施、社会建设、民生需求等领域谋划一批牵引性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6.紧盯已谋划的45个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85个超长期特别国债、44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狠抓向上争取,实时动态调整,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中央、省投资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7.加强项目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着力建设好总投资560.9亿元的344个政府投资项目,服务好13个省级重点项目和26个国债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8.加快招商引资市场化改革,紧盯光电子信息、盐化工及盐穴综合利用、纺织服装、虾-稻等产业“鱼骨图”,绘制招商“路径图”,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引进50亿元以上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65个以上,完成招商到资360亿元。(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9.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新增、储备、供应建设用地各4000亩以上,新增金融机构贷款100亿元。(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人行潜江营管部、市政府办公室金融科)
(二)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30.抢抓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机遇,推进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稳固拓展家居、家电、汽车等大宗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1.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开发第四代高品质住宅,完成房地产销售面积达5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32.举办小龙虾、赏花、骑行等主题文旅消费活动,开发稻田边的虾庄、魅力虾乡旅游线路、“潜江龙虾”文化产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农发集团)
33.升级改造生态龙虾城、五七龙虾城、老虾街等消费场景,营造“满城虾香”浓厚氛围,打造全国小龙虾美食消费目的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园林街道、泰丰街道、广华寺街道)
34.策划“潜江龙虾”走出去、进高校系列活动,实施“百城万店”工程,新开小龙虾特色餐饮店600家以上,拓展大湾区、长三角等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商务局)
35.开展网上年货节、618年中大促、双11等线上促消费活动,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特色农副产品“上行”,实现电商交易额突破6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邮政潜江分公司)
36.大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7个区镇街道商 贸设施改造重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白鹭湖管理区、周矶街道、渔洋镇、广华寺街道、竹根滩镇)
(三)培育有质效的主体。
37.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新登记经营主体1.3万户、总量突破12.5万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
38.健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个转企、小进规、规上市”,新增“四上”企业120家、省“金种子”“银种子”企业10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科)
39.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新增国家“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40.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建筑业企业绿色转型,新增一级资质企业3家,建筑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四、坚定不移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产业加速向新的蝶变潜江
(一)强化科技创新硬核支撑力。
41.全面完成国家创新型县(市)创建任务,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创新型县(市)。(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2.扩面提质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实现潜江专区入驻企业1200家以上、需求对接50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3.加快构建以科创中心为核心载体,以4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00家企业研发机构、25家企业异地研发机构和离岸概念验证中心为支撑的“1+N+M+L”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高新投公司)
44.深化产学研对接,推动新材料产业中试基地建设,引进省级技术转移机构3家以上,承担省级以上科研任务25项以上,实施科技成果转化125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55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5.健全层次分明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设立科创供应链基金,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550家、高新技术企业24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镇街道)
46.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30%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各区镇街道)
47.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万人专利拥有量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厚植现代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48.主动融入全省“51020”产业集群,实施产业链“链长+链主+链创”三链融合机制,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49.推进传统化工向化工新材料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50.加快石油化工“减油增化增特”, 促进金澳科技“油头”“化身”走向“精化尾”。(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泽口街道)
51.加快盐卤资源深度开发利用,推动盐穴综合开发一体化、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落地,江汉盐穴储气库等项目建设提速,锻造“采卤-造腔-制碱-储能—精细化”新型储能储气产业链。(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市更新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支油办、泽口街道、王场镇)
52.促进光电子信息突破性发展,支持中巨芯、鼎龙、晶瑞、达诺尔等行业领军企业主攻电子特气、光刻胶、清洗液等“卡脖子”材料国产替代,完善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王场镇、泽口街道)
53.推进虾稻产业向全链融合升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4.聚焦省“虾十条”实施“ 四大行动”,加快“潜江红3号”“科潜1号”优质种苗研发,实现小龙虾养殖面积突破100万亩,冬虾养殖6万亩,做到“养大虾、养好虾,四季有虾、四季有苗”。(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农发集团)
55.新增湖耕食品、启瀚农业、潜投科技等3家加工能力过万吨企业,培育2家营收过20亿元企业和1家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56.加快打造服务全省、面向全国的“潜江龙虾”供应链平台,交易额突破200亿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政数局、市交通运输局、人行潜江营管部、市政府办公室金融科、市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发集团)
57.健全“潜江龙虾”区域公用品牌运维机制,品牌价值突破500亿元,综合产值加速迈向千亿。(牵头单位: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8.推进纺织服装向高端户外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59.深度融入省华纺链平台,发挥“潜江裁缝”劳务品牌优势,推动户外服装产业联盟集群发展,打造全国优质户外服装供应链共建基地,产业规模超350亿元,“潜江裁缝”劳务品牌价值突破300亿元。(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三)增强数实融合关键牵引力。
60.深入实施数化湖北潜江行动,完成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市镇一体化扩面,开展应用体系化标准化建设,打造潜江本地数据资源湖。(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61.深入实施“双千兆”工程,新建5G基站1900座以上、5G-A基站10座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62.大力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谋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实施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元宇宙+”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创建一批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DCMM贯标企业和省级5G全连接工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以上。(牵头单位:市政数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3.加快布局低空经济、氢能源等新赛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五、坚定不移推进“双集中”发展,加快建设城镇宜居宜业的魅力潜江
(一)以规划实施优化空间布局。
64.落实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发展专项规划,锚定中心城区50万人、70 平方公里的发展目标,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以园林、泰丰、泽口、杨市为核心的主城区,推动主城区与广华、王场、周矶、竹根滩联动发展,支持张金、浩口、熊口等振兴发展,鼓励运粮湖、白鹭湖等“口子镇”强化区域关联,引导各区镇街道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小镇,加快构建“主城引领、片区联动、特色支撑”城镇空间格局。(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镇街道)
65.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建立“三图一表”的“策、投、建、管、营”工作机,重点打造紫月湖、高铁片区高品质住宅区,有序疏解老城人口,聚集提升泰丰新城,城镇化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园林街道、泰丰街道)
(二)以品质提升吸引人口集中。
66.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完成202个老旧小区、6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新增停车位1300 个、口袋公园2个;加快兴盛路等4个城市易涝点改造,新建污水收集管网60公里、泵站3座,城市污水收集率达7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发集团)
67.扎实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重点推进兴盛路、章华北路品质提升工程,实施森林公园区域生态修复与系统整治,谋划建设东荆河沿岸休闲观光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68.构建内畅外联的城市路网,加快实施袁杨路改建、紫光路下穿铁路桥、红梅路东延、潜江大道北延等工程,推进12条重点项目配套道路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69.以“绣花功夫”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生态循环产业园建设,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全民洁城”行动,集中攻坚“ 三乱治理”。(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三)以园区提档推动产业聚集。
70.构建以高新区引领辐射全域的产业空间格局,推动绿色化工、光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向北部园区汇聚,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智能制造等产业向南部园区集中,支持其他区镇街道发展“飞地经济”。(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71.推动泽口、王场园区一体化发展,完善化工管廊及配套设施工程,推动氢气、蒸汽、氯气等资源要素集聚互通,构建“企业间小循环、园区内中循环、园区间大循环”的绿色化工循环体系。(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高新投公司、泽口街道、王场镇)
72.加快北部园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项目建设,启动南部园区紫光路、奥体路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泽口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加快闲置土地 和资产盘活利用,全面提升园区空间容量和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高新投公司)
(四)以内外联通促进要素集约。
73.加快构建公、铁、水多式联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江汉平原区域枢纽城市。拓展外联大通道,推进荆潜监高速潜江段、高新区战略储备综合码头项目前期工作,谋划推动武张高铁、随潜岳铁路及通用机场等重大交通布局。(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
74.打通内畅大循环,实施老318国道东荆河大桥新建、广泽大道东荆河大桥改造、冉家集桥新建、广周线东延等节点项目,持续推进234国道、318国道、240国道、322省道等国省道一级公路改扩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农发集团)
75.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冷链物流中心、虾谷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建成投运,谋划推动电商物流产业园、货运北站公铁物流园、泽口临港物流中心等项目,打造辐射全国的产业物流枢纽和集散基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六、坚定不移实施强县工程,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的富裕潜江
(一)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76.坚持绿色化生产、市场化营销、品牌化经营,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实施“南红北绿”农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虾-稻、半夏、大豆、果蔬、水蛭等特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增强油料、生猪、淡水产品等基础生产能力,建设江汉特色优质农产品保供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77.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满园工程”,加快老新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虾稻)、粮油产业园等建设,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老新镇)
78.培育更多地理标志商标和产品,“三品一标”达27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9.严守耕地红线,新改建高标准农田6万亩,开展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在154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在6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80.强化村镇风貌管控,推广农房建设风貌图集,选树培育一批乡村规划师、园艺师、工匠,建设楚风楚韵的现代建筑。(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镇街道)
81.推动全域景区化、沿线景观化、庭院精品化,滚动实施返湾湖畔美丽乡村片区建设等美丽集镇三年项目,打造一批具有鲜明辨识度的“美丽集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镇街道)
82.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完成100个行政村充电桩建设,更新改造主供水管网80公里、天然气管道26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210公里,在全省率先实现100%行政村通双车道、100%乡镇双通道联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83.深入践行共同缔造,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日”行动,纵深推进“清洁家园”,新改建农村户厕2970户,推动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镇村一体全覆盖,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会战成果。(牵头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镇街道)
(三)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84.完善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5.清理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占比超80%。(牵头单位:市经管局)
86.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机制,“订单收购+培训就业+业态融合”经营机制,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经管局)
87.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以后湖莫岭村、高场保安村、高石碑窑岭村、熊口赵脑村、积玉口古城村等为重点,开发精品农庄、主题民宿、田园综合体、亲子研学等乡村旅游产品,培育虾稻村、湖乡度假村、红色旅游村等特色主题村庄,发展壮大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农发集团、后湖管理区、高场街道、高石碑镇、熊口镇、积玉口镇)
七、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内生动力更足的活力潜江
(一)加快重塑动力循环机制。
88.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清理摸排国有资源、资产、资金,做好“三确”工作,加快“三变”步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89.扎实开展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坚持“四位一体、各有分工”,优化功能定位,重构业务板块,加快四大市属国有企业功能性改革、市场化转型,实现资产总额达890亿元,利润总额过3亿元。(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90.建好用好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管理平台,全面优化“三库、两算、三评”机制,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在库项目总投资达4500亿元以上,实现项目按时结算决算,加快形成新的有效资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着力提升发展软实力。
91.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92.持续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两金一费”减免,优化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模式,为企业降成本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93.扎实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深化市直部门包联服务重点企业制度,加强对82个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增长点跟踪服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94.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84项“告知承诺+容缺办理”事项及70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事项落地,承接好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推动更多事项跨域通办、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95.依托市“互联网+监管”平台,持续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牵头单位:市政数局)
96.开展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民企账款、“三乱治理”等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97.纵深推进国家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实施审批赋权、创新赋能、管理分层等领域改革,实现综合评价全国排名持续进位。(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98.大力实施“ 1+3+N”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油田医院民营转公办改革,不断提升“三医”协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99.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动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高效运营,支持江汉职院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高素质的产业工人。(牵头单位:市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100.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农场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总口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后湖管理区、熊口管理区、周矶管理区)
101.实施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加快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推广应用,加大外向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多元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八、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潜江
(一)坚决守牢流域安全底线。
102.践行“ 四水四定”,聚焦5个四级流域片区,实施县河、万福河水网单元提升和田关河、东干渠、 城南河、百里长渠等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103.推进汉江、东荆河、借粮湖等重点河湖堤防除险加固,增强区域防洪能力。(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04.加快兴隆、泽口灌区配套改造及兴隆河泵站等项目建设,谋划实施幸福二泵站,不断提升排灌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05.推动西南片区引调水及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安全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完成泽口水厂扩建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配合推进清江引水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发集团)
106.持续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创建,新增造林面积5000亩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07.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省级“无废城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08.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统筹控尘、减排、禁烧、治企,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锅炉提标改造等项目,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8%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09.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四湖总干渠、东荆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重点河渠、湖泊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返湾湖水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10.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实现农作物化学农药施用量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92%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三)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111.推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专业化运行,潜江经济开发区D级化工园区规范化运营,江汉盐化工业园D级创建达标,不断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数局)
112.严格“两高一低”项目准入,支持金澳科技、方圆钛白、正豪华盛等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113.积极对接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建设市级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扩大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市场交易。(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14.推进华润、中广核、特变电工等风电项目建设,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15.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工厂、绿色社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经信局)
九、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加快建设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潜江
(一)推动社会保障提标扩面。
116.坚持就业优先,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落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300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 7000人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2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117.深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长效欠薪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18.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强化救助保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19.积极推广潜江惠民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 98%以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120.落实好病残津贴、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21.做好双拥共建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122.强化“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新建1所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3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完成18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23.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124.推进人文纪念园投用,加快广华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广华寺街道)
125.加快潜江中学新校区、兴盛路小学、园林高中教学综合楼等新改建项目建设,推动章华高中整体搬迁、江汉职院东校区等建成投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江汉艺术职业学院)
126.巩固融合型教联体建设,推进“市管校聘”改革,强化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27.建立健全紧密型医共体运行机制,加快市中心医院、王场镇卫生院整体搬迁。(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三)推动文旅体事业持续繁荣。
128.坚持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 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全力创建荆楚文旅名县。(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29.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五大精品文化品牌和六大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2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30.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推进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江汉平原皮影戏等非遗项目开发,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31.积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加快龙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利用项目建设,推进曹禺文化旅游区、拖船埠红色旅游景区、潜半夏中医药文化景区、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水杉园等提档升级,推动文化中心、革命英雄纪念馆开放运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市城发集团、市农发集团、园林街道、广华寺街道、渔洋镇、后湖管理区、周矶管理区)
132.谋划新建奥体中心。(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33.高水平承办全国小轮车锦标赛、全省户外运动大会,精心举办返湾湖马拉松、第二届城市运动会、龙虾村BA等群众体育赛事,加快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推动社会治理协同发力。
134.持续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建立乡镇和村(社区)权责工作准入清单,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构建市负总责、市镇村组工作联动的基层治理体系四级组织框架和工作体系。(牵头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数局)
135.坚持以毒品治理、民生小案侦破、信访积案化解“三大会战”为切入口,持续完善“专业+机制+ 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136.依法严打各种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13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138.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安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139.统筹化解金融、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科、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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